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08-11-20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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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受委托银行:

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甬房公办[200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落实人员,以借款人个贷档案为依据,对个贷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整改工作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报中心。二是及时报送贷款发放金额等基础数据,做到电子数据与手工报表数据、财务部门数据与信贷部门数据在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核对完毕。未达上述要求,中心将视情责成相关银行停业整顿。

二、加强个贷资料审核工作。要按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人,下同)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核实。严格审核借款人身份、还贷能力、个人信用以及购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认真做好谈话笔录,加大购房合同、契税证的审核力度,确保个贷资料的真实性。

三、严格审查房产中介资格。要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宁波市市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房公办[2008]4号)以及中心《关于宁波市市区房地产经纪人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备案的通知》(甬房金管[2008]5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纪人资格,查验备案证。中介服务机构受理的借款人个贷资料,由取得中心备案证的经纪人向银行报送,并在每次报送的汇总清单上签字,经纪人签字清单银行应当留存。

四、规范使用个贷资料表格示范文本。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承诺书”、“借款人个人征信情况调查表”等示范文本。文本内容由借款人填写的,银行原则上不能代为填写;由借款人单位填写的,银行不得代为填写。

五、规范使用业务报表印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报表上加盖的印章,分为公章和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两种。银行使用公章主体分别为:建行市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工行市分行营业部、农行市分行营业部、中行海曙支行、交行兴宁支行、宁波银行营业部;银行使用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分别为:建行市分行(城建支行)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工行市分行营业部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农行市分行营业部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中行海曙支行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交行兴宁支行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宁波银行营业部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

(一)下列报表银行应使用公章:

1、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月报表;

2、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证月统计情况表;

3、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证应办未办月统计情况表;

4、逾期贷款催讨情况月报表;

5、贷款逾期清单;

6、贷款五年以上、五年以下余额情况表;

7、月个贷业务办理情况签证单;

8、其他有关贷款数据及贷款管理情况的说明。

(二)下列报表银行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

1、下月放贷预测表;

2、贷款审批资料报送情况表;

3、借款人个人征信情况调查表;

4、借款合同报送清单;

5、其他有关借款人个贷申请资料的说明。

公章可代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使用,但公积金贷款业务专用章不得代替公章使用。印章印模,请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备案,12月1日起,不按规定使用印章的,按退件认定。

六、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贷款所需资料。职工符合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条件的,应提供下列自住住房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中心和银行留存复印件;

(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中心和银行留存复印件;

(三)《契税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中心和银行留存复印件。

若借款人在房产证发证日期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但购房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须提供加盖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原住房买卖合同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证明原件由中心留存,银行留存复印件。

若借款人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拆迁部门出具的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中心和银行留存复印件。

七、严把借款人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审核关。因借款人工作调动、军队干部转业以及由于单位原因产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书面证明。

八、个贷征信累计不良记录处理办法。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月前24个月内,各类贷款及使用信用卡等,产生累计逾期较多的,或个人征信信息错误的,银行在调查核实后,应先向中心报送书面调查情况,再报送借款人个贷资料。
 

附件:《关于明确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甬房公办[2008]5号)。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