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市房屋装修安全管理以及危险房屋解危的督促工作,我委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制了《房屋装修备案单》与《危险房屋解危通知书》,请收文后统一使用。
附件:1、房屋装修备案单
2、危险房屋解危通知书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