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鄞州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拟建项目主要服务区域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同三国道以东区域)、东钱湖地区、北仑江南部分片区和小港片区域,服务面积约为230km2。根据世行的要求,本次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发生变化,再次予以公示,欢迎大家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污水厂近期16万m3/d,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污水收集总管、干管和支管(按远期40万m3/d建设)以及中途提升泵站(按照近期规模建设)。
3、地理位置:位于江南公路以南约300m、余北绕城高速公路(新周立交)以西,属于小港地块,占地约23.8hm2,近期用地面积约11hm2。
4、尾水排放去向:排入甬江。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项目施工期有噪声、粉尘、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另外施工会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投入运营后,能消减污水中大量的COD、NH3-N。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贮泥池、污泥料仓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中途提升泵站格栅等散发出来的恶臭(主要为指标为硫化氢、氨);固体废弃物包括脱水污泥、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的排砂、沉淀池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另外,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有噪声产生。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厂雨污水、打桩泥浆水和场地积水收集并经沉淀后上清液排入附近甬江或内河。⑵尽量使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和在非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的方法,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⑵在管网施工中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时,需洒水抑尘。⑶及时处理弃土,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前将车轮上的泥土冲洗干净,防止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单位应对场前道路实施保洁,一旦有弃土应及时清扫。⑷在管网和泵站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彩钢围栏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⑸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如用静压式打入桩或钻孔式灌注桩。严格控制自备发电机组的使用。⑵推土机、挖掘机、粉碎机及各种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并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⑶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须持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村民)公告。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弃土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居民聚集区,并应设村民聚集区的下风区,防止异味、扬尘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⑵应积极与当地渣土办联系,及时把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作为回填道路及制砖瓦等之用。减少在施工场地区域的堆放时间。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植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污水直接排放,建议取消超越管。⑵进厂废水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水厂构筑物的特点,须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棚等采用生物除臭法进行除臭。⑵污水厂可以采用有效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生物过滤池填料定期更换。⑶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⑷在检修前应对所检修的装置或设置中残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干净,主要可用风机吹扫的方法。⑸流化床干燥机废气的处理方法是首先经旋风除尘-冷却,然后进入尾气洗涤器经水—碱液喷淋吸收,最后接入生物脱臭系统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对于污水处理厂内功率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⑵对于污水处理厂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⑶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⑷进水泵房应设置双层隔声窗。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对污水厂的脱水污泥、栅渣、沉砂,应做到及时清运处置。⑵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污水厂和中途提升泵站的固废,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⑶污泥运输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开交通繁忙时刻。⑷车辆出厂(泵站)之前,必须清除车身外和车轮上挂着的污泥等,同时检查车辆的密闭性能,避免污泥运输车把污泥、栅渣、沉砂等遗洒在沿途道路,对环境造成污染。⑸为确保污泥能得到合理的处置,半干化设备应在本项目投入运行的同时建成使用。
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2、实现达标排放。
(1)污水经处理后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甬江后,CODMn、BOD5均不会出现污染浓度超标的面积,即纳污水域基本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运行期废气排放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经一定噪声防治措施后,污水厂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4)污泥拟先进行浓缩、脱水处理后,近期全密封运往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远期根据新的宁波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的相关规划进行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项目投产后区域可削减CODCr15184t/a,NH3-N1080.5t/a。
如果想获得更为详尽的信息,你可以在宁波市建委网站和宁波市环科院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摘要)》或者电话(电子邮件)与宁波市环科院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86781575
宁波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87185509
建设单位:宁波市市政前期办 联系电话:87191245
环评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商卫纯 联系电话:87169912、13586569103,Email:shangweichun@163.com
拟建项目主要服务区域包括高新区、东部新城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同三国道以东区域)、东钱湖地区、北仑江南部分片区和小港片区域,服务面积约为230km2。根据世行的要求,本次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发生变化,再次予以公示,欢迎大家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污水厂近期16万m3/d,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污水收集总管、干管和支管(按远期40万m3/d建设)以及中途提升泵站(按照近期规模建设)。
3、地理位置:位于江南公路以南约300m、余北绕城高速公路(新周立交)以西,属于小港地块,占地约23.8hm2,近期用地面积约11hm2。
4、尾水排放去向:排入甬江。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项目施工期有噪声、粉尘、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另外施工会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投入运营后,能消减污水中大量的COD、NH3-N。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贮泥池、污泥料仓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中途提升泵站格栅等散发出来的恶臭(主要为指标为硫化氢、氨);固体废弃物包括脱水污泥、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的排砂、沉淀池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另外,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有噪声产生。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厂雨污水、打桩泥浆水和场地积水收集并经沉淀后上清液排入附近甬江或内河。⑵尽量使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和在非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的方法,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⑵在管网施工中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时,需洒水抑尘。⑶及时处理弃土,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前将车轮上的泥土冲洗干净,防止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单位应对场前道路实施保洁,一旦有弃土应及时清扫。⑷在管网和泵站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彩钢围栏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⑸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如用静压式打入桩或钻孔式灌注桩。严格控制自备发电机组的使用。⑵推土机、挖掘机、粉碎机及各种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并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⑶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须持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村民)公告。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弃土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居民聚集区,并应设村民聚集区的下风区,防止异味、扬尘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⑵应积极与当地渣土办联系,及时把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作为回填道路及制砖瓦等之用。减少在施工场地区域的堆放时间。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植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污水直接排放,建议取消超越管。⑵进厂废水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水厂构筑物的特点,须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棚等采用生物除臭法进行除臭。⑵污水厂可以采用有效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生物过滤池填料定期更换。⑶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⑷在检修前应对所检修的装置或设置中残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干净,主要可用风机吹扫的方法。⑸流化床干燥机废气的处理方法是首先经旋风除尘-冷却,然后进入尾气洗涤器经水—碱液喷淋吸收,最后接入生物脱臭系统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对于污水处理厂内功率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⑵对于污水处理厂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⑶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⑷进水泵房应设置双层隔声窗。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对污水厂的脱水污泥、栅渣、沉砂,应做到及时清运处置。⑵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污水厂和中途提升泵站的固废,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⑶污泥运输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开交通繁忙时刻。⑷车辆出厂(泵站)之前,必须清除车身外和车轮上挂着的污泥等,同时检查车辆的密闭性能,避免污泥运输车把污泥、栅渣、沉砂等遗洒在沿途道路,对环境造成污染。⑸为确保污泥能得到合理的处置,半干化设备应在本项目投入运行的同时建成使用。
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2、实现达标排放。
(1)污水经处理后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甬江后,CODMn、BOD5均不会出现污染浓度超标的面积,即纳污水域基本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运行期废气排放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经一定噪声防治措施后,污水厂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4)污泥拟先进行浓缩、脱水处理后,近期全密封运往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远期根据新的宁波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的相关规划进行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项目投产后区域可削减CODCr15184t/a,NH3-N1080.5t/a。
如果想获得更为详尽的信息,你可以在宁波市建委网站和宁波市环科院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摘要)》或者电话(电子邮件)与宁波市环科院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86781575
宁波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87185509
建设单位:宁波市市政前期办 联系电话:87191245
环评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商卫纯 联系电话:87169912、13586569103,Email:shangweich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