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宁波市实施“中提升”战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06〕225号)、市实施“中提升”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实施“中提升”战略2010年度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甬中提〔2010〕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08〕2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发〔2010〕33号)文件精神,经由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工委、市政协人资环和城建委、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市实施“中提升”战略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组成的考核组现场考评、联合评审,并报市实施“中提升”战略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对2010年度推进“中提升”和住房保障工作表现突出的下列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自2010年12月29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如以上单位和个人不符合评优要求,请于2010年12月31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87191005,传真:87191017,通信地址:解放南路208号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315000)。
附件:1.拟表彰2010年度“中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2.拟表彰201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市实施“中提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拟表彰2010年度“中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主要责任单位:鄞州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海曙区政府;
(二)主要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
(三)主要配合部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先进个人
王森刚、朱仁林、寿建昱、朱亚平、吴震波、俞闻寰、
董君耀、陆建平、施宇峰、林丽英、诸建平、郑海宏、
黎旭东、朱雪松、徐 军、严立军、戴忠明、刘 刚、
胡江海、邓念兵、郑 颖、何建军、江 波、黄锡义、
陈璇璇、陈建平、林红伟、陈 烨、廖立华、胡荣亮、
董 敏、潘宁迎。
附件2
拟表彰2009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区级主要责任单位:北仑区政府、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曙区政府;
(二)县(市)级主要责任单位: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象山县政府;
(三)市级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
二、先进个人
王晨涛、沈毅波、盛 丹、王学军、穆柳影、谢卫清、
林亚郎、石志栋、程振明、董小友、郑海宏、严勤志、
钱国华、周利孟、戴海潮、陈静波、孙红宇、赵百新、
张立东、唐华忠、邬水龙、褚孟形、张伟标、董国庆、
顾开菠、陈本君、曹玉柱、郑 晶、余克庆、俞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