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订《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把工程施工区域和施工沿线打造成城市文明亮丽的风景线,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积极的贡献。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以“科学管理、优质安全、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以争创文明施工“优胜杯”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着力培育具有较高素养的职工队伍,着力营造净化美化的内外环境,着力保障施工项目的优质安全,着力营造各方支持的和谐关系,为迎接上海世博会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进而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文明施工,共建文明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郑世海同志担任,市建委总工程师倪炜任副组长,成员由质安处、市场处、宣教处、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和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人组成。
四、活动的范围、重点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活动的重点为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广大施工人员。
五、基本内容
“文明施工”主题活动要以“科学管理、安全保障、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突出“文明施工,共建文明”的主题,大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平安工地创建行动、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
(一)大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围绕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筑工人和文明城市新市民的要求,强化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依托民工学校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建设工程应按规定具备“一校一室一书屋一报栏(橱窗)一旗杆”。要丰富职工业余文化, 不定期地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要积极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培养和塑造职工讲文明、重礼仪、守规范、明操守的意识,形成和谐融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二)大力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工地内部环境管理,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我为文明施工献一策”等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全面激发职工参与工地管理的热情,努力提高工地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要按规定用围档进行封闭,围档应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进行美化。要重视工地周边的环境净化工作,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保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要自觉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渣土、泥浆、污水及建筑、生活垃圾等的管理和处置,杜绝乱倾倒、乱排放的现象。
(三)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要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牌(包括: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告牌、居住人状况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七牌二图”。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日常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要着力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条件,为职工配置安全卫生的居住、饮食、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加强安全产生教育,积极开展上岗、转岗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根据工程实际和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防范教育。要进一步强化施工队伍监管,普及记工考勤卡,提高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犯罪嫌疑人要及时制止或报告公安机关。
(四)大力开展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重点建设工程及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工程涉及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联系沟通,掌握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本情况,争取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理解和支持。成立由建设单位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居民代表组成的文明和谐共建行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运用告示栏、图版及宣传资料等形式,不定期地向居民介绍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单位要落实“四个一”措施:分发一封公开信,介绍工程概况、建设意义和发展远景;设立一只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一次参观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参观工程实施情况;聘请一名协调员,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各类矛盾和问题。
(五)大力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将充分发挥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结合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年底,我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考核评比,先进工地将颁发文明施工“优胜杯”,对在活动中业绩特别突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人员还将被评为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胜杯”评选结果可以纳入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并与招投标挂钩。
六、活动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制定活动方案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3月底前);
2、召开全市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和现场观摩会,进行部署(3月23日)。
(二)实施阶段(4月到8月)
1、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制订实施方案(4月10日前);
2、制订建筑行业 “平安工地”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4月份-12月底);
3、召开全市迎世博安保维稳工作会议,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等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4月15日前);
4、召开职工文明素质教育行动推进现场会,观摩民工学校的情况、开展《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手册》、《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发送活动(4月底前);
5、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6月份);
6、在世博会召开前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保工作大检查
(1)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自查,检查重点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方案制订情况、执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的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以及项目部迎世博安保工作的开展情况;
(2)主管部门抽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各地、各单位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处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阶段的工地和塔吊、施工电梯较多的工地,检查中,除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状况进行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是务工人员的管理情况和安保维稳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4月26日-4月30日)
7、在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前夕组织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大检查
(1)企业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自查,检查重点为执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的情况、工地封闭化管理、围档的美化及工地围档周边保洁工作的落实情况,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2)主管部门抽查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各地、各单位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的工地和市重点工程;
(3)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7月25日-7月30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 9月到12月)
1、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市区由市安质总站会同市建管处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由我委组织对申报文明施工“优胜杯”的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审,并汇总上报(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确定);
2、在国庆及元旦前将采取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确保节日前后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9月底、12月底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1)
总结2010年活动开展的经验,提出活动新的目标与要求,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贡献。
七、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该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应于4月10日前报送我委,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电子邮箱:zhianchu@163.com)。
(二)要加强对各工程项目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到施工一线进行指导督查,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要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评选文明施工“优胜杯”的重要依据,评分表应在文明施工“优胜杯”考核评审时报我委。
(四)要大力宣传我市各工程项目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应积极向我委报送活动相关的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
(五)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部应制订本单位、本项目的活动实施细则,落实人员、资金,并把本次活动与日常施工管理工作相结合,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