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节能屋面保温做法的会议纪要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11-07-20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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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吸取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等火灾事故的教训,5月25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消防支队共同召集宁波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房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设联施工图审查公司、宁波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10余家单位在建设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65号文件精神、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选材及施工等方面进行了研讨,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平衡好建筑节能发展与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坚持消防安全要保障建筑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措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和节能目标互促共赢。同时,加强对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保温材料进入建筑市场。
        二、鉴于目前市场上适用于屋面保温且防火性达到A级的材料种类少、产量低,且倒置屋面构造保温技术已较为成熟的实际,会议明确在国家新标准发布之前,建筑节能屋面保温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采用倒置屋面构造(即挤塑聚苯板XPS板上面设置40mm以上厚度的细石混凝土);
        (二)挤塑聚苯板XPS板上必须设置40mm厚度以上的细石混凝土(双向配筋);
        (三)挤塑聚苯板XPS板燃烧性能必须满足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基本要求;
        (四)所用挤塑聚苯板XPS板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供经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且应在有效期内(两年)。
        (五)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监督和验收工作的需要,对正在进行外保温工程施工的在建工程将进行监督抽样。

        参加会议人员: 方 黎 余 平 陈黎明 夏紫光 张顺宝
        张 辉 朱银杏 应爱义 姚 健 方明乐
        戴海军 陈勇范 桑方圆 阮 华 陈建霞 
        李志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