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的通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2-10-29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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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监察支队、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的通报》(建建发〔201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本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有关情况及汇总表于11月14日前报我委质安处:联系人:曹驰,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