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
根据省建设厅《2013年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建发〔2013〕181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11号)要求,结合我委下发的《2013年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甬建发〔2013〕106号),我委制定了《2013年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
2013年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2013年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建发〔2013〕181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11号)要求,结合我委下发的《2013年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甬建发〔2013〕106号),现就2013年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二)整治重点
1.起重机械整治重点内容参照我委下发的《2013年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甬建发〔2013〕106号)要求。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整治重点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4)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5)定型化、工具化模板支撑系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6)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2013年8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8月中旬至9月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和项目部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统筹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并与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细化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工程专项治理措施。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分类和梳理,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要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11月10日前,要将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市住建委,传真:87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