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6-01-23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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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前阶段,我委对各地各单位2015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一)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公示、警示等诚信机制的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依法监管的有效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政府服务采购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专项检查、监督落实等服务;慈溪市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关键节点现场风险专家评估制度,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技术交底、专家评估、联合验收、监督机构核查备案,特别是必须通过专家现场评估,专家评估不合格,严禁下一步施工;鄞州区、镇海区、梅山保税港区、高新区试点推进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试点工作;北仑区、宁海县、余姚市试点推行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镇海区实行专家对承重支模架现场搭设情况进行检查,有效解决了目前工程上普遍存在的论证方案与现场实施的不一致问题,完善了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监管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住人集装箱”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全市房建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吸取“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全市建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程,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各级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工程共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其中,高处坠落3起,物体打击1起,起重伤害1起,个别地区事故死亡人数突破指标。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一是个别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滞后,安全监督人员的数量无法满足监管需要。二是部分地区的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的跟踪监督力度不足。三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企业的行政处罚、重点监管、不良行为记录等安全生产警示约束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够突出,部分地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部分施工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企业对项目部的管理和项目部对班组的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其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考核结果
  根据2015年度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房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优秀的为: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保税区建设管理局、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建筑企业管理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考核良好的为: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江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建设与安全监督局。
  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扬长避短,再接再厉,在2015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发生起数不突破控制指标,为创建“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