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委管各行业协会:
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于4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在及时传递上级精神、展现行业特色工作、解答民生实事咨询、丰富党员干部学习内容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的重要作用,逐渐成为住建新闻讯息第一发布平台、市民办事咨询第一服务窗口、官网微博杂志第一全媒集成、系统党员干部第一学习园地的住建委自媒体平台,初步实现了住建咨询尽在掌握、城乡建设动态一条不落、贴心民生服务就在指尖的既定目标。为进一步做好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作,扩大微信内容来源,充分展现各地各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微信信息报送内容
1、市领导、委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信息;
2、各地各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
3、住建系统重大民生实事方面的政策解读、办事流程、操作指南(包括图表);
4、经审核认定的住建系统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
5、需要在全系统广而告之的重大紧急信息;
6、关于住建工作的前沿思考文章;
7、其他认为合适在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报送途径与格式要求
1、途径:通过QQ群报送。查找群号476523885并加入“住建委微信编辑群”,直接在群里报送信息。
2、格式要求:报送的信息采用WORD格式,如有配照(图)一并上传(尽可能有3张左右配照,尤其是政策解决类的图示、图表,以及美图多多益善)。
三、工作要求
委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建委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明确工作职能和具体经办人员,并于6月5日前将经办人员名单及时报送至委宣教处。
未明事项,请及时联系委宣教处。联系人:吴培均;联系电话:87191046。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