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6-08-2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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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14)、《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2016)等标准,在总结我市绿色建筑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2016甬SS-01,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相关文本可在宁波建筑节能网(http://www.nbjzjn.com/)下载。

本实施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4-87193638。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