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前沿 | 住建部出台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风险管控程序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17-11-07 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住建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建办质[2017]68号)为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以下简称关键节点)施工前风险预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住建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程序:

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由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根据《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见下表)编制《关键节点识别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批。


关键节点分类清单(参考)
 

序号

类别

关键节点名称

备注

1

明挖

深基坑开挖(车站、附属工程、风井)

降水、围护结构、地基处理等开挖准备

2

3

暗挖

竖井开挖

 

4

马头门开挖

开口宽度小于6米的首次;

开口宽度大于6米的全部

5

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

首次

6

大断面临时支护拆除

首段

7

扩大段开挖

首循环

8

仰挖、俯挖

首循环

9

钻爆法开挖

首次

10

 

 

 

穿越重大风险或复杂环境

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11

围岩等级突变处开挖

降低2个(含)等级

12

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

 

13

 

 

 

 

 

 

 

盾构

 

 

 

 

 

 

 

 

 

 

 

 

盾构

深基坑开挖(始发井、接收井)

降水、围护结构、地基处理等开挖准备

14

盾构始发

 

15

盾构到达

 

16

盾构开仓

 

17

盾构机吊装

 

18

空推段

 

19

 

 

 

穿越重大风险或复杂环境

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20

 

 

工程自身重大风险

叠落隧道上洞施工、覆土厚度不大于盾构直径的浅覆土层地段、平行盾构隧道净间距小于盾构直径70%的小净距地段、大坡度(大于3%)等特殊地段施工。

21

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

 

22

高架

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施工

 

23

跨越铁路或道路的挂篮悬臂混凝土浇筑施工

 

24

架桥机安装、走行

首次

25

起重吊装

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含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其他起重设备)

 

26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施工(含多台起重设备协同等吊装作业)

 

27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

模架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浇筑

28

设备安装

铺轨(调试)行车

首次

29

变电所启动

首次

30

行车类设备上线

首次

31

其他

顶管施工的始发/接收

 

32

人工挖孔桩施工

深度超过 16 米首桩

33

桩基托换

首桩

34

凿除既有运营车站主体结构

 

(二)施工单位对照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检自评,符合要求的报监理单位。

(三)监理单位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核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

(四)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

(五)通过核查的,方可进行关键节点施工;未通过核查的,相关单位按照核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