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第一批摇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租家庭
经审核、公示,本批次共有261户家庭符合摇号配租条件(2017年1月31日前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家庭,均通过预留手机短信通知),其中配租单身公寓家庭113户,一室户家庭87户,二室户家庭61户。
二、配租房源
安排配租房源共443套用于摇号配租,其中单身公寓257套,一室户房源105套,二室户房源81套(馨悦家园13套,和顺家园68套)。详见房源清单。
三、摇号配租时间
2017年3月16日、17日两天。
四,摇号配租地点
馨悦家园物业大厅。地址:首南街道石路头村,园池路69号,宁南南路延伸段到底。公交180路至馨悦家园站下。
五、摇号配租事项
1. 2017年3月16日、17日,准租家庭凭受理单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段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至馨悦家园小区物业大厅,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配租房源,现场向准租家庭出具《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摇号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由准租家庭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自行在摇号终端机上点击确认。
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摇号,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并盖社区居(村)委会或用人单位公章)及申请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的格式内容可在区住建局网站下载。
2.每户准租家庭只有一次摇号配租机会。在3月16日、17日规定时间内,因故未能参加摇号的,顺延至下一批次参加摇号,顺延2次后若仍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摇号配租资格。
3.本批次交付入住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明确。取得《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的家庭,如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房源清单:2017年第一批分配房源
鄞州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