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宁波市施工图联审改革,根据省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宁波市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及《宁波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kjc1606@163.com,也可传真到89180585,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
宁波市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省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要求,以及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方便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和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理念,严格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充分依托“互联网+图审”,大力整合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着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和审查质量,以切实增强人民和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不断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以四个“全面”为目标,扎实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施工图审查,二是全面建立一个机构集中服务、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施工图审查管理体制,三是全面实现基于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办理和技术服务,四是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2017 年9月15日开始实现施工图审查“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并同步推进数字审图,2017年12月底前实施无纸化网上数字审图,实现施工图审查“一次都不跑”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一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网上服务,必须始终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的把关作用,防止各方建设主体因利益驱动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坚持公开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图审机构,建立健全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公平竞争的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水平。三要坚持依法监管原则。施工图审查是国家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核心是整合审查环节、实现一个机构集中对外服务。受理审查的图审机构实行统一审查、按专业分别出具审查报告,并承担技术审查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行专业监管职责,确保实行联合审查和网上办理后审查质量不断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实行政府购买服务。2017年5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新批准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后续的专项设计工程和既有建筑结构加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包括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等专业审查)改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市及市以上发改部门立项的鄞州、海曙、江北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所在区县(市)财政承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消防、人防、气象主管部门综合分析研判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年度工程建设规模、工程类别等情况,合理测算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所需资金,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施工图审查项目经费年度预算。市本级由市住建委或授权委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结算。相关区县(市)可根据具体实际合理确定或授权结算单位。首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专项设计)审查费用和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需要重新审查的费用,原则上由公共财政承担。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其他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鉴于目前我省尚无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机构,轨道交通项目施工图审查费应列入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图审机构完成图审任务后,向与其签订合同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结算的单位进行费用结算。按项目合同结算图审费用的90%,剩余的10%图审费用用于建立图审机构交叉互审等考评机制,实行年度考评后集中支付,考评结果作为奖优惩劣的重要依据,促进图审机构提高审查质量。
(二)开展图审“一窗受理、集中服务”。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要整合优化施工图审查环节和工作流程,通过在市本级及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中服务”,彻底解决办事来回跑、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确保施工图审查“最多跑一次”。完善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数据整合、网络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建设、勘察设计、图审单位与住建、消防、人防、气象、档案等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同时加快推进网上数字审图工作,实现审图无纸化, 2017年12月底前实施,实施后所有申报资料(含图纸)的电子文档通过网络传输、存储、审查和管理,即集图纸审查与监管于一体的数字化审图过程,从而实现施工图审查“一次都不跑”的目标。扎实提升图审服务质量,结合图审机构审查质量、市场认可度和满意度、图审机构服务水平和实际审查业务的饱满程度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智能优选,为建设单位提供图审机构优选方案。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服务时限,图审机构应在承诺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图审工作时限纳入网上电子监察,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
(三)推行容缺预审和承诺式审查。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服务效能,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行图审受理容缺预审,将审查项目的部门批文、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等相关材料列为容缺条件先行受理,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允许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前提供。积极探索地下先行、监管同步的工作机制,开展承诺式审查。在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并做出承诺后,对桩基等地下分部工程,试行提前审查分部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
(四)建立宁波市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库。按照质量信誉好、技术力量强、专业队伍稳定、服务水平和实际审查能力有保障的标准,从本省公布的具有综合审查资格的图审机构名录库中,择优采购图审机构,建立全市范围内统一且与我市施工图审查任务相适应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库,开展建设、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统一技术审查。列入名录库的图审机构必须是非营利性质单位。全省公布的具有综合审查资格的宁波本地图审机构以及具有超限高层审查资格的图审机构直接列入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库。列入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库的图审机构应在我市各区县(市)设立审图服务点,为建设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五)加强图审效率和质量监管。一是各地住建、消防、人防和气象等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图审机构通过环节整合、网上网下结合等方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图审效率。二是各图审机构收到材料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当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省市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应当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他一般性审查意见由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负责落实整改。三是要建立施工图审查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图审全过程电子监管,规范图审行为,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对于图审机构在审查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问题的,或者施工图审查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行为而隐瞒不报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图审机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五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图审机构事后交叉互审机制,对已通过审查的项目事后安排另一家图审机构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形成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 的 “一次到位” 机制。交叉互审结果及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结果应当与信用评价体系等相挂勾,落实奖优惩劣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由住建部门为牵头单位,发改、消防、财政、人防、审管办、气象等有关单位参与的协调机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本地区本系统推进这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协调机构下设由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组成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办公室,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协调合同网签、费用结算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住建、消防、人防和气象等部门负责及时梳理本部门涉及图审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各自负责制定或完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审查内容和审查要点,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审查要点、技术指南等资料汇编成《施工图审查手册》,指导审图人员进行建设、消防、人防、气象防雷施工图审查,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使图审机构尽快适应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施工图审查费监管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同级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的保障,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审管办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图审窗口的设置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本部门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托“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要启动追责机制,确保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各地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将处理结果报送市级相关部门;需要市级部门帮助解决的,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出。
宁波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规定
宁波市本级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各区县(市)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统一受理施工图审查服务。为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规范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特制定本程序规定。
一、建设单位委托审查
(一)联合审查由具备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综合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工作。在我市从事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图审机构均应在各区县(市)设立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点,方便为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审查全过程服务 。
(二)建设单位完成相关施工图设计后,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网上受理平台《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stgl.nbjs.gov.cn/)或由统一受理窗口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受理平台以智能的方式从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库中选择图审机构(审查流程详见附件一),并告知施工图审查送审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三)建设单位向选定的图审机构或当地施工图审查服务窗口提供纸质资料,按房屋建筑主体(含消防、人防、气象防雷)工程、市政工程、专项设计工程(包括幕墙及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室外附属及景观、智能化、附属钢结构、太阳能、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等)、设计修改重审工程等分类送审。
二、图审机构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
(一)图审机构核查送审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图审机构应予受理。发现报审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送的资料。图审机构受理工作适用容缺预审和承诺式审查,审查项目的部门批文、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等相关材料缺少的情况下,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允许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前提供。在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并做出承诺后,对桩基等地下分部工程,试行提前审查分部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
(二)图审机构正式受理审查业务,经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建设、消防、人防、气象部门网上确认后与建设部门签订施工图审查网签合同。
(三)图审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图审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内容涉及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的,应同时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气象防雷审查合格书》。
2、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图审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内容涉及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的应同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意见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审查意见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气象防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及时告知建设和设计单位。
3、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意见告知书后,应及时组织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落实审查意见并完成整改,形成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并修改设计文件,将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书和整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图审机构复审。图审机构应及时进行复审。
4、图审机构将审查合格项目的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通过审图系统推送相关的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共享,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或核准。
5、图审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后,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审查机构终止审查。
三、审查承诺时间
一级(大型)工程项目审查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二级(中型)及以下工程项目审查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审查承诺时限为建设单位按规定送齐报审资料(具备审查条件)起至图审机构发放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的时间。图纸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
四、审查费用结算
图审费用按照《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宁波市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结算暂行规定》(详见附件三)、施工图审查合同的约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一)审查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的。结算单位在图审机构核发审查合格书后按项目合同先行支付90%的图审费用给图审机构;剩余的10%图审费用用于建立图审机构考评机制,实行年度考评后集中支付。
1、图审费用(90%)结算实行二个月一结制。各图审机构每二个月上报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费用汇总表、受理单、立项文件(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和市政工程)、网签合同等材料,并出具审查费用结算发票。由结算单位根据各图审机构报送的材料清单与《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中施工图审查合同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予以支付。
2、剩余图审费用(10%)结算实行年结制。剩余的10%图审费用按市级和各区县(市)分别汇总后,将结合各图审机构年考核得分等因素于年末再重新分配并结算(详见附件四)。各图审机构将网签合同、剩余10%费用的汇总表(按结算单位分别汇总)等资料报结算单位核定,结算单位核定后出具各图审机构再分配具体金额,再结合发票等其他资料办理结算。
(二)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全额支付给图审机构审查费。
(三)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在图审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后终止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终止审查证明后,审查费按项目合同审查费的75%结算并一次性结清。
五、资料存档
施工图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其他资料,由图审机构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施工图经审查核准后,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设计文件,必须重新提出施工图审查申请。
六、其它规定
(一)建设、消防、人防、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图审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平台,动态掌握图审机构审查项目、审查质量、审查时效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情况。
(二)建立事后交叉互审机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完成后,落实事后交叉互审机制,即对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和市政工程,按50%比例安排另一家图审机构进行事后复查。
(三)建立图审机构考核机制(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四)。
(四)勘察设计单位无故逾期不进行回复及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记入勘察设计单位的诚信档案。
(五)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存有异议时,应及时与图审机构进行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图审机构将异议报相关主管部门裁决确定。对重大异议,由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委员会仲裁,技术专家委员会应按规定出具书面意见,图审机构应当执行该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