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是民生工程中最大的民心工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施行,近日省人大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市全面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新方法,对进一步提升完善我市房屋安全管理,给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今日起,向大家分享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等我市八个地区房屋安全管理经验做法,供学习、借鉴。
为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海曙区在多次全区性房屋安全大排查的基础上,逐步理清辖区房屋基本情况,在区划调整后,进一步梳理整合新增乡镇街道房屋情况,承接职能业务。如今,海曙区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上不断拓展延伸与整体深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日臻完善
一是三级网格体系实现常态化。整合新增乡镇街道原有网格化管理体系,在海曙区以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片区监管员),物业(房屋安全管理员)为核心形成三级网格监管。建立142个片区,394个房屋安全管理小网格作为监管基础体系,全面落实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管理员,推动海曙区网格化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是房屋档案信息不断完善。在海曙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的基础上,由各房屋安全管理员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房屋分级情况、专项排查房屋核对情况,补充更新相关信息,完善海曙区住宅房屋“一楼一档”信息档案。针对较大隐患四级房屋,以“户”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确保房屋发生异常情况时,可及时进行通知,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老城区8个街道内460幢房屋均已完成建档,新增乡镇街道“一户一档”工作将在进一步对接后将尽快建立。
三是房屋安全专项培训常态化。针对社区、物业等网格化工作人员调动频繁、流动性大等因素,每年组织统一的房屋安全培训,同时根据街道要求,邀请房屋安全专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进行授课,并现场指导。
二、“保险+服务”模式深化房屋安全管理
一是房屋使用安全更保险。通过“保险+服务”手段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社会保障机制,将保险补偿与城市房屋安全监测有机结合,保险内容主要包括老旧房屋商业保险、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应急加固维修、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专家组建立、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等。经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于2015年9月30日完成协议签订,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总投保幢数2672幢,建筑面积约643万m2。
二是应急保险赔付更便捷。对根据日常巡查以及街道、社区、居民反映,做好房屋应急加固维修,完成郎官巷50-56号、南雅小区等突发安全隐患事件处置以及部分房屋室内严重隐患加固等工程,由中国人保公司在保险规定范围内做好维修费用赔付,累计赔付金额达20万元。
三是房屋动态监测更专业。由人保公司委托第三方房屋安全专业监测机构负责对全区建于1998年前2750幢老旧住宅开展全面普查。连续两年对老城区三级、四级老旧住宅的一二层内部结构损坏情况实施入户排摸,其中已入户查看的房屋内部有108户存在结构破坏、损伤现象,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加强房屋安全动态巡查,着力做好各类应急处置,尤其在台汛期间,安排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对四级房屋开展应急巡查。
三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拓展延伸
一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解决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依托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信息数据以及动态监测结果,综合评估确定棚户区改造计划,目前海曙区已完成包括朝阳新村、高塘一村、二村项目改造工作,共涉及户数2369户,建筑面积13.26万m2,后续项目正不断跟进。
二是房屋装修管理。以网格化体系为基础,公布128家装修备案点,推行房屋装修网上备案制度,并重点对15家新建小区物业,由各房管所专职人员按小区现场指导,建立“一户一档”,并督促新装修业主备案,加强日常巡查。
三是丙类房屋治理。根据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动态监测最新的调整数据,海曙区共有丙类房屋458幢,其中原海曙区448幢、原鄞西片区10幢。目前通过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专业监测机构长期观察等多种模式共进,提前完成治理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