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波市海绵城市代言形象的公告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18-10-1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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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宁波列入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海绵城市建设公众认知度,展示海绵城市良好形象,现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宁波市海绵城市代言形象(包括征名)。

一、征集内容

宁波市海绵城市卡通人物形象及名称。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所有专业机构、公司、大专院校、专业设计人士和设计爱好者,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及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1月9日。

四、应征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准确体现宁波城市特点和海绵城市建设特征,让市民理解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创性及传播力、亲和力和感染力;名称要求朗朗上口,便于传播记忆,且与海绵城市建设意义相相合。

(二)设计要求具备艺术性、创新性,色彩简洁明快,引申海绵城市“渗蓄净滞排”等特点;要求应用性强,方便在多种介质和载体上推广应用,可用于宣传、媒体、公关等领域。

(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有。应征作品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

五、技术要求

(一)图稿部分包含卡通人物形象主体设计方案、姿态表情方案等;每个卡通人物形象需绘制不少于3种姿态3D呈现,以正面、背面、侧面三视图卡通人物设计展示。

(二)设计说明包括卡通人物形象名称及创作说明(包括创作理念、思路及对作品创新性、实用性、延展性阐述等),同时提交《应征报名表》、《应征承诺书》。

(三)图稿格式标准:JPG、GIF。

(四)文件大小单张版面作品不超过5MB。

六、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发送至邮箱55973713@qq.com,邮件标题注明“ 宁波市海绵城市卡通人物形象征集”。

七、方案评选

(一)本次作品征集评选流程分资格审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综合审查环节,组织方将根据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10作品提交至专家评审,由专家按照规则评审出一、二、三等奖和7个参与奖。

(二)网络投票通过“宁波市住建委”微信公众号nbzj595平台进行,可转发朋友圈进行作品展示、分享、投票。投票时间将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网络投票禁止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

(三)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将给予一定奖励,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参与奖500元。其中一等奖为录用作品,投稿作者应根据组织方后续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制作。

(四)组织方将在综合审查环节对评选过程进行复核,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574-89180677。
 

附件:1.应征报名表;

附件:2.应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