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规章,在总结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现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由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宁波市房屋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主编的《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导则》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2018甬DX-08,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相关文本可在宁波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网“导则细则”栏目(http://www.nbjzjn.gov.cn)下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