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已至,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也进入白炽化阶段。在本次改革工作中,我市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在改革过程中抢抓机遇,乘势而为,先试先行,锐意探索,通过改革创新,打出了一套符合宁波实际、体现宁波担当、展现宁波形象的“创新组合拳”。
“定制式”服务让程序标准化
在落实国务院“规定动作”公布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企业投资民用建筑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5类项目审批流程图的基础上,我市创新“自选动作”,不但新增了水利类、交通类、能源类项目审批流程图,而且创新性地推出了政府投资二次装修改造类、政府投资综合整治类、老旧小区整治类等3类项目事项清单及流程图,形成了 “5+N”共11种项目类型14张审批流程图。通过为不同类型项目“量身定做”审批流程,实现了项目审批流程最优化和标准化,也更符合和满足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即办式”服务让企业少跑腿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宁波市建筑工程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8〕122号),规定宁波市建筑工程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诺制审批(即办)方式办理,现场踏勘环节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即由施工许可证核发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建设单位提供宁波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后,即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环节原则上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2个工作日内跟进监管与服务,并核查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承诺,对施工现场符合承诺内容的,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时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对发现有违反承诺内容的情况,建设单位须无条件停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依法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理,并将结果记入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除施工许可证办理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等9个事项也都实行即办方式办理,让企业可以即办即走,不用来回跑,节省了不少人力、物力成本。
“先行式”服务让项目早落地
我市打破常规项目审批流程,对实行工程总承包(EPC)的建设项目或符合分阶段先行施工条件的建设项目(商品住宅开发项目除外),提供分段实施或者先行施工部分的施工图联合审查(桩基)合格书和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桩基工程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或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给桩基专业承包单位实施)和监理单位后,可分阶段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业主在完成桩基施工图后,先予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让桩基建设与其他部分图纸设计同时进行,当后续工程符合施工许可条件时,再通过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完善施工许可证。“桩基先行”制度实现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压茬推进和无缝连接,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从而实现了建设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收益。
“区域评”服务让企业省时间
以优化服务为目标,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评估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以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开展完成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估、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形成了整体性区域评估成果,实现成果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对进入区域内、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将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区域评估方案的落地,有效优化了项目审批流程,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
“快审式”服务让审批少等待
我市全面推广应用承诺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联合审批、分类审批、分段审批以及特定区域审批等基本建设项目快速审批工作法,细化配套措施,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如适合用地审批过程比较长但肯定能获取审批的项目(如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承诺不计代价拿地的项目),在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各部门以“实景模式”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并出具模拟文件,待用地审批完成后,将模拟审批文件即时转变为正式审批文件;如适用于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功能聚集区等产业门类相对统一,开发进度大致相当的成片开发区域的特定区域打包审批法,统一办理各项中介评估评价和前置性审批,此项工作法也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
“通办式”服务让企业免奔波
我市积极推进审批事项跨层级、跨区域办理,按照“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传、批件快速递送”原则,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应用,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传统模式,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割裂”的行政壁垒、数据壁垒,推动审批事项依托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同一部门(系统)的市、区对口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多点受理、全城通办”,目前已先后公布了四批“全城通办”审批事项清单。群众和企业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按照清单公布的范围就近选择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市、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同一事项,最大的程度利企便民,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免奔波。
“考级制”服务让审批更高质
为加快打造一支“一窗受理”服务通才型队伍,推动窗口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单点服务”向“整体服务”转变,我市在全国独创审批“考级制”,印发了《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能力水平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窗口工作人员个人综合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实务操作能力,通过培训、考试、实务操作、群众评议等综合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能力水平评定并颁发等级证书。通过以审批“考级制”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激励了窗口人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审批服务的专业度,提升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效能,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保姆式”服务让审批跑得快
为进一步推进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按照“部门协作、贴近企业、服务基层”的要求,我市推出“代办制”,印发了《宁波市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甬审改办〔2018〕5号),积极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代办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帮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程无偿代办”跑审批程序。凡在宁波市域范围内的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愿提出委托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接受委托的代办项目后,明确代办员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免费的代办服务,代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与咨询辅导、流程预定、材料收集与报送、沟通协调、跟踪反馈、督促落实等。这为深入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