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立潮头·身边的先进系列展播之最美党员干部篇④:记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主任科员李立刚同志
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2-11 14: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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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骨干 敢于担当

——李立刚同志先进事迹

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

李立刚, 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1996年参加工作,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主任科员,现在市“六争攻坚”抓落实专项办综合协调组挂职。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默默奉献,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努力学习,争做骨干。该同志自1999年开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来,一直都勤于学习,刻苦学习,孜孜不倦,不耻下问。他一方面学习建设房产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向领导同事及其他城市执法队伍学习执法工作知识,还经常利用业余时间看书学习研究。现已成为支队的主要业务骨干,并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城建监察队员。

二、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在工作中,该同志勤于钻研,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并学以致用,先后组织或参与了行政处罚程序制订、说理式执法课题研讨、典型案件分析研究、行政处罚宣传教育片制作、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梳理等研究,大大促进了支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由于他的刻苦钻研,不断进取,由他主办或主审的行政执法案件,多次被省建设厅、市法制办评为优秀案卷。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该同志始终能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较名利得失,把岗位当责任,把职业当事业。他从来没有因为加班或额外布置工作,向领导讨价还价,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出色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多次被评为各类先进。

四、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今年,全市开展了“六争攻坚 三年攀高”行动,该同志面对攻坚行动“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敢于担当,积极投身六争攻坚一线中去。(一)用新态投身攻坚。该同志刚到市“六争攻坚”抓落实专项办工作时,能够及时转变角色,迅速适应新岗位,用良好的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六争攻坚工作当中来。在挂职的当天,他就马上接手专项行动重大项目管理,并在后续的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更多的六争攻坚行动任务,受到了专项办领导和其他同事的一致好评。(二)用行动宣示决心。他将“起跑就是冲刺、开战就是决战”的态度融入到六争攻坚行动中来。自参加六争攻坚行动以来,他不怕吃苦,不畏艰难,经常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加班加点,用实际行动宣示着六争攻坚的决心。(三)用争抢诠释担当。自参加六争攻坚行动以来,他敢于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向领导要任务。在工作中,他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如在对区县(市)进行“六争攻坚”推进情况督导调研时,他主动承担联络员、督导员等角色,及时完成了督导调研小组的督前联络、督中检查、督后总结工作,用争抢诠释了担当。

五、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该同志清正廉洁,不骄不躁,作风严谨,为人正直,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自律意识强。在工作生活中,他严已律己,宽于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大家和睦相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作风纪律方面,他能时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