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建设品质在精雕细琢中持续提升。全力冲刺“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完成投资1737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12%;研究起草“城乡争优”“创新城建模式”“城市有机更新”“城市主干道综合整治”等事关城市功能培育和品质提升的重要政策文件,取得扎实成效。中心城区品质提升方面,持续推进六大提升工程,完成年度投资909亿元。全力以赴推进中山路综合整治,“浙东第一街”旧貌换新颜,宁镇路、中山西路等主干道整治工程进展顺利,环城北路改建,雅戈尔大道整治等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市区绿道80公里,“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工程加快推进,沿江15公里总面积101公顷的高端休闲滨水空间基本形成。美丽县城品质提升方面,深入推进五大提升行动,完成投资828亿元。宁海首条地下商业街正式营业,慈溪国家园林城市成功创建,余姚高铁新城、象山大目湾新城等功能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启动整治项目1805个,完工1158个,完成投资167.13亿元。整治乱停车等各类乱象问题1.4万余个,新建改造农贸市场69个,改造破损道路414条总长360公里,新增停车位近2万个。全省小城镇整治现场会在宁波召开,首创的智慧停车APP系统和“线乱拉”治理模式得到省里充分肯定,47个乡镇全部通过省里考核验收,江北慈城镇、宁海西店镇和余姚梁弄镇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农村“三居”专项行动方面,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保险制度,首批惠及176名农村工匠。江北裘市村等三个试点项目率先运用装配式建筑模式建造,农村建造方式变革迈出坚实步伐。新增1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镇海光明村、奉化青云村和余姚天华村获评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破难攻坚中稳步推进。借“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攻坚行动东风,千方百计克服“拆迁难”“融资难”,全力确保各项建设扎实推进。着力畅通城市交通路网。紧扣“打造基本畅通省(市)”总体目标,扎实提升治堵科学化水平,新增公交专用道10公里、主城区停车位2.4万个,改造老小区停车位1680个;世纪大道一期高架主线通车,机场路南延南段、北外环机场限高段开工建设,北外环东段、环城南路东段、中兴大桥、三官堂大桥等一批重点项目扎实推进,治堵成效及城市交通总体满意度持续保持在80%以上。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作为第二批14个试点城市唯一代表在全国试点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海绵城市“宁波样板”向全国推广,相关做法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并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多家媒体报道。江北试点区域已建和在建项目达93个,占试点区面积73.4%,完成投资8.4亿元。全力实施综合管廊工程。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研究探索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政策,开工建设综合管廊项目10.1公里。通途路(世纪大道-东外环)综合管廊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工程成为全省首个获得PSL资金支持的综合管廊项目。建成340公里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移交1480个行政村,建成投用10个运维信息化平台,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三)安居惠民工程在真抓实干中再创新绩。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一大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实施。在住房保障工作上,实施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整体配租、市场化出租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保障性房源去化力度。全年交付使用保障性安居住房(含货币化安置)31690套,新增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7225套,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万余户,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棚改工作上,三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累计获得授信1673.67亿元,2017年全市完成棚改投资308.37亿元,完成棚改面积(征收签约生效)336.17万平方米、3.4万户,其中危旧房完成155.59万平方米,城中村完成征收签约180.58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及新开工安置房36434户(套),宁海县还开创了县域地方国企以持有安置房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的新模式。在危旧房治理工作上,于5月份提前完成城镇危旧房屋三年治理改造任务,共治理改造2126幢、303.3万平方米;于8月份提前完成省定农村C级危房112户、D级危房1663户的年度治理任务。
(四)行业发展水平在争先创优中更上层楼。密切关注行业动态,迎难而上、争创一流,推动“老本行”再创新业绩。房地产市场管理成效显著。适时出台适度政策,多措并举调控房价,实现房价基本稳定与房地产业发展再创新高的“双丰收”。创新“互联网+房管”模式,上线运行覆盖全大市的房产监管服务平台,交易办理全面提速。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完善相结合,出台一批房地产管理制度,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374亿元,同比增长8.2%以上;销售商品房1544万㎡,同比增长15.5%以上。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4.84亿元,同比增长33.7%;净增缴存职工87723人,完成年度指标的175.45%。建筑强市地位持续巩固。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612亿元,同比增长9 %左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值规模位居全省第二,6家企业晋升建筑业特级资质(总数13家),创历史新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29.77万平方米,我市被评为省建筑工业化创新试点地区、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9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一批省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基地)。质量安全监管稳步夯实。开展“迎接十九大、平安夺金鼎”专项行动,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规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率两个100%,完成扬尘治理面积累计2121万平方米,133个工程获国家、省、市标化工地,232个工程获国家、省、市质量奖,其中鲁班奖1个、国家优质工程奖5个,江北区建筑工程“污水零直排”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预拌砂浆应用、混凝土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实现“一防一制三下降”,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物业管理能力有效强化。制定出台“阳光物业”工作指导意见、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导则,建立物业服务行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研究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全市首部电梯加装工程在鄞州孔雀小区开工建设,我市成功入选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
(五)系统自身建设在提质增效中有力夯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夯实系统自身建设。扎实提升党建水平,建立机关党建季度对账制度,做到党建工作“件件有落实”。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万名书记上讲台”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落实“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工作,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内控建设、业务工作的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市直单位换届工作安排,选优配强党委领导班子队伍,并对委机关条线和委属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好干部标准,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并对委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组织委管干部及区县(市)住建局领导近170人赴上海参加培训,选派4名处级干部到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学习锻炼。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推动“一岗双责”履行到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链条。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了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全覆盖和机关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常态化,系统内风清气正的氛围更加浓厚,委机关连续多年保持相关案件“零”发生。
此外,我们还强势启动了“克难攻坚清零拔钉、提速开发加快建设、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三大围挡整治抢建设专项行动,摸排清查3557个项目,526个施工现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列入整治项目库的263个施工项目已有57个取得实质性突破,春节期间110个建设项目提前复工,掀起了全市比学赶超争先进、热火朝天抢建设的强大声势。我们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精心打造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宁波品牌;出台22个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梳理上报8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图联合审查、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及全城通办,探索公积金“六跑”服务新模式,实现全部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助力宁波文明城市“五连冠”。夏海明同志被评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住房保障中心被评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公积金中心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同时,信息化建设、档案、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扎实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要求,对标先进城市发展水平、对标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破解:城建融资难问题突出,要素制约严重,部分建设项目进度滞后;新区老城的统筹提升、城市乡村的融合发展都比较薄弱,城市的品质竞争力亟待提升;城市建设市级统筹能力不足,系统内部体制机制需要调整,行业管理能力、系统协作水平以及工作作风都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建设品质化,以一流标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一是突出抓好城市有机更新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实施意见,构建高效的更新工作机制和坚实的更新机构保障体系。启动编制城市有机更新专项规划,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协调各方利益,落实城市更新目标和责任。启动城市有机更新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协调开展土地、财政、产业等更新组合政策研究,尽快形成“1+X”政策保障体系,确保城市有机更新科学推进、有序运作。系统推进“大三江”区域功能培育和品质提升,加快完善“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谋划打造以开明街为主轴的更有集聚力、更有吸引力,集文脉商脉于一体的城市有机更新“宁波样板”,振兴做强三江口商圈。
二是突出抓好主干道路整治这一先导工程。全面推进城市主干道路(街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牵头推进全市52条高品质主干道整治提升,持续打通“断头路”,努力解决“桥头跳”,统筹推进沿线形象改善、功能完备和业态调整,引领带动整体民生改善、文化传承和城市转型。年内要完成中山西路、北外环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一期、鄞县大道东钱湖段一期、雅戈尔大道、甬江大道-江东北路等7条主干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全面提速解放南路、大庆南路-人民路两侧街区整治步伐。
三是突出抓好江河绿道提升这一特色工程。做精做优“三江六岸”核心景观,贯通景观节点,完善休闲功能,加快形成高品质滨江休闲带,使之成为宁波最具魅力的城市风景。启动开工新河、小塘河、后塘河等城市塘河更新整治提升示范段建设,开展塘河水网体系生态修复和慢行功能修补整治,加快全市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成网成景,年内完成140公里绿道建设,加快构建“三山成环、三江成廊、横纵成网”城市绿道网络,打造“浙东绿道”新名片。
四是突出抓好老旧小区改造这一试点工程。根据住建部厦门会议精神,按照“美好家园、共同缔造”的理念,启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各项工作,加快住宅片区有机更新步伐,主城区力争完成1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任务。要把海绵化改造、停车位改造、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统筹融入改造试点,通过工程性更新、微更新、自我更新和治理性更新,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目标,提升小区居住条件和社区治理能力,努力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培育发展新动能,以一流标准提速改革创新步伐
一是积极主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城乡争优“建立全域统筹机制”有关部署,强化市级统筹、推进建管分离,调整理顺职能,建立市级决策、区县(市)实施的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全市“建设一盘棋”的统筹格局。全面理顺处室工作职能、明确内部职责关系,尤其要把村镇建设职能调整好、作用发挥好,着力构建统筹有力、统分结合、权责对等、高效规范的机关运行管理体制。优化委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改进工作方法,更好配合机关处室服务服从全委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有关处室和单位要立足职能下放实际情况,加快由过去习惯于具体项目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向行业管理、行业指导转变,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更加注重谋划行业标准、规范和程序。
二是全力以赴推动城建模式创新。按照“XOD+PPP”的建设模式,以“强化城市发展市级统筹能力”和“放大城市运营资产增值效应”为主攻方向,以轨道交通、快速路沿线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周边为重点,集中高端产业优势、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特色功能区。尽快推动出台关于创新城市建设模式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探索建立重大城建项目和土地开发统筹联动、良性循环的投融资机制。年内要启动特色功能区试点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城市重要功能区块和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序,早日形成区块滚动开发、收益持续反哺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是蹄疾步稳推动重点改革落地。推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快城市有机更新顶层设计创新步伐,构建城市有机更新的组织体系、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运行体系。按照事项标准“八统一”要求,推进“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工作,探索“互联网+数据+政务服务”智能化审批,加快审批事项“全城通办”试点,深化施工图联审改革,确保行政审批在标准化、规范化和效率化上再上新台阶。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住宅全装修推进步伐,出台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1+X”政策文件,全面建成“互联网+房管”房产管理系统。
(三)聚力建设都市区,以一流标准夯实城建基础设施
一是加速城市交通路网“成环成网”。按照“东集聚、南融合、西开发、北提升”的发展布局,落实城乡争优“基础设施联网提升”有关部署,全面提升快速路联网步伐,全力以赴拓展现代大都市空间格局。年内完成北外环机场限高段临时贯通工程,加快北外环东段、环城南路东段和东外环快速化改造、机场快速路南延和环城南路西延工程,开工建设环城南路西延二期、鄞州大道—福庆路快速路,全年续建或开工快速路56.8公里以上。加快推进三官堂大桥及接线工程、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开工建设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加快推进鄞州大道、通途路等快速路项目,以及邵家渡大桥、四明桥等跨江桥梁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加速海绵城市建设“高位提升”。完成慈城-姚江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确保4月顺利通过国家部委年度绩效考核、2018年底基本完成试点区三年创建总体目标。各区县(市)要根据已批准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完成至少一处3平方公里以上集中连片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域建设,并启动2020年海绵城市区域建设。及时总结具有宁波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案例,研究海绵城市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办法,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立法专项课题调研,探索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提前做好2019年国家部委试点城市最终考核准备工作。
三是加速地下综合管廊“联网联通”.以新一轮总规修编为契机,完善中心城区管廊专项规划,制定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杭州湾新区、通途路等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综合管廊项目。制订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综合管廊收费机制,推动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模式创新。
(四)不忘初心民为本,以一流标准增进住房民生福祉
一是要开启棚改工作新三年。抓住棚改政策机遇期,全面推进新三年棚改任务,强化融资服务保障和房屋征收监管,强化项目前期规划研究、项目评估测算和回流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棚改工作精细化水平。全年棚改实施面积要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危旧房改造完成签约7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完成签约80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及新开工安置房完成1.5万套。加快现有棚改项目签约清零和土地出让,将阶段性富余棚改资金投入到后续项目,努力实现资金平衡。
二是要争取危房治理新突破。全面开展城镇危房第二次大排查,推动城镇既有房屋排查和建档全覆盖,逐步建立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大数据库。开展城镇房屋建筑幕墙大排查,摸清既有房屋建筑幕墙的使用现状,着力强化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加快农村危旧房治理进度,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并将腾空率控制在30%以内。
三是要推动住房保障上台阶。全面实现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同待遇,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推动住房保障货币化,条件成熟的区县(市)研究出台货币保障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做好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租配售,全心全意把住房民生属性落到实处。
(五)助推城乡一体化,以一流标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一要在城镇综合整治上继续走在前列。做好“巩固、深化、提升”文章,努力确保50个乡镇(街道)通过考核验收,2017年达标乡镇全部通过复查,各乡镇(街道)整治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到80%以上。加强规划设计引领,保护和延续小城镇自然风貌,挖掘和传承小城镇文化基因,着力打造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探索参与式整治模式,吸引各方主体主动参与,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小城镇整治样板。进一步加大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力度,因地制宜为小城镇后续发展培育新动能、提供新动力。
二要在农村三居行动上彰显更多亮点。突出“建房”“建村”“建景”三大重点,大力推进“农房工业化”试点,完成127个改旧试点村“一村一档”工作任务,新启动6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出台村庄设计指导意见,加快村镇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建设管理机制,为破解村庄规划实施难、农民建房落地难、农村建设管理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村庄风貌,奠定扎实基础。
三要在污水管网建设上实现全面覆盖。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应纳尽纳,新增城镇污水管网200公里。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市级运维监管平台建设,及早实现与区县(市)运维平台对接联网,加快“带病”移交设施和早期建设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六)顺应行业新趋势,以一流标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一是房地产市场要稳而更稳。落实区县(市)政府主体责任,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全力保持房价稳定。积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引进人才安居力度,通过购置、在开发项目中配建等多渠道筹集人才专用住房,以限价销售、产权共有或出租等方式,为“抢人才”夯实更有力的安居基础。出台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加快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闲置工业、商办用房改建租赁住房,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建设自持租赁住房,实施居住证积分“租购同分”等政策,多方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社会性房源纳入住房租赁市场,同时为租赁双方提供便捷服务。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加快“点贷”业务试点,完善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管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是建筑业发展要转型提速。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集成应用,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出台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快建筑业人才建设和“走出去”发展。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年确保8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延伸,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单体预制率达到25%。出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保新建项目绿色建筑全覆盖,落实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行动”计划。加强质量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质量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地方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开展打非治违、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工作,力争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
三是物业管理要破题提质。加快推进智慧物业和“阳光物业”建设,完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互信机制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分级评价制度。制订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全覆盖。加强前期物业服务费监管,形成与物业承接查验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试点启动社区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双向交叉任职,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规程、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七)从严治党动真格,以一流标准强化党的建设力度
一要在强化政治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贯活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推动工作。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启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要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上下功夫见实效。把城乡争优作为锤炼干部才能的大战场、检验干部成色的大考场,牢固树立实干至上、实绩至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鲜明导向,全力以赴打头阵、争先抢位当先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组织开展委管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理念和机制,强化竞争性选拔力度,开展新一轮委管干部选拔任用,加快年轻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步伐。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建立城建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全力抢抓行业紧缺人才。
三要在优化作风抢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把作风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推进“克难攻坚清零拔钉、提速开发加快建设、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三大围挡整治专项行动,夜以继日抢建设,雷厉风行抓进度,确保20个久拆不动项目、183个供而未建项目、60个建而不快项目6月底前不折不扣完成整治。要抓紧印发“围挡”标准化方案,修订技术导则和示范图集,推出一批高品质公益广告,使“围挡”真正成为展现宁波地域特色的文化载体和宣传名片。强化对建设施工主体“有名无实”乱象查处力度,建立黑名单,形成“一库一表一图”(问题项目库、责任分解表、整治进度图),倒排时间节点、强力督查整改。要按照“最多围一次”的要求,尽快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形成地上地下联动建设机制,着力解决“一建数年”的问题。
四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系统风清气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深化“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制度管人、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扎实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巡察对象落实整改责任,让巡察成果落到实处。建立廉情分析、廉政谈话常态化工作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