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事项实现率满意率,根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2018年市直部门迎接省改革满意度评估工作清单》要求,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事项实现率满意率,根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2018年市直部门迎接省改革满意度评估工作清单》要求,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要点,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开展市住建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检查评估工作,了解和掌握改革的总体进展情况,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同时又查作风、查责任、查认识,对市本级和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同时进行指导与交流,重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全面推进“服务争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评估对象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满意率。
(二)“最多跑一次 ”事项“八统一”标准化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情况。
(三)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情况(事项进驻、授权到位)。
(四)提升事项网上办事便捷度,年底前涉“跑”事项网上申请办件比例达到50%以上,并达到“五星级”(除证照寄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推进情况。
(五)贯彻落实《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甬府办发〔2018〕82号)涉及住建部门举措情况,是否存在已取消事项仍在审批等情况。
(六)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情况,询问办事对象对改革满意程度。
四、检查评估方式和步骤
检查评估工作采取自查与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按业务条线,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组织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应部门相关业务进行检查。
(一)全面自查(8月31日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做好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回访工作,对办事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认真总结改革成效,特别是有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1日下班前报市住建委审批处,同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
(二)组织检查(9月7日前)
1. 检查方式
(1)实地查看审批窗口、检查相关资料台账及行政审批案卷、检查政务服务网。
(2)询问“最多跑一次”改革职责部门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可通过问卷调查或口头讯问等形式随机向办事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便捷度、办事流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以及满意率等情况。
(3)召开交流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进行指导与交流。
(4)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抽查“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满意率)。
2. 检查组组成:本次检查分若干个检查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问题导向。实地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各检查组要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走马观花,力戒形式主义。
(二)严明纪律。督查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浙江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要求,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督查通报。各检查组每个成员要将每项内容检查的具体经过及发现的问题,形成办事体验报告;各检查组每完成一个地区检查,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受检地区进行反馈,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我委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