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召开。经过市、区、街道三级密切联动、全面治理,截至9月底,宁波中心城区的老旧住宅小区“脏乱差”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整体环境面貌初步改善。
(新马路97号)
问题
2000年交付的老旧小区870个,不少脏乱差,服务管理落后
住宅小区是市民每天居住生活的地方,影响着一个人和一家人的生活品质。住宅小区的环境品质,是市民最直接的需求,最关心的“关键小事”。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
据统计,宁波2000年前交付的老旧小区共有870个(市六区418个),占全部2190个小区的40%。
这些老旧小区,大多坐落在中心城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停车位紧张,环境脏乱差、管理服务落后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对城市的功能提升和面貌改善造成了很大制约。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如果做不好,“城乡争优”行动就落不到实处,“名城名都”的品质就难以提升。
这些年,宁波城市建设的框架不断拉开,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不断优化,新城区不断涌现。新旧一对比,发展不均衡,一些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去年底,宁波成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居民们的迫切需求、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仍有不小差距。
以“北京游客的一封信”为契机,今年8月,宁波整治老旧小区环境吹响了“冲锋号”。
先是宁波市住建委200多名党员走访老三区28个街道,93个小区,召开座谈会42次,征求房屋安全、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问题315条,最终确定了问题189条,提出对策意见177条,形成调研报告28个。
在此基础上,8月28日,《宁波市推进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出台,这是继《关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短时间内出台的又一个事关老旧小区的重大政策。
“治五乱”、“促五修”、“查五违”、“建五制”……《行动方案》不仅对当前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出多贴良方,并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调价机制,探索“保险+”方式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全覆盖。
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市级财政安排经费3000万元,用于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
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兴起热潮
(联丰玫瑰园)
处理乱停车乱堆放乱种养乱张贴乱拉挂、绿化修补、路面修整、墙面修葺、屋顶修缮、设施修复、查处违反房屋使用安全规定、违规倾倒垃圾、违规出租房屋……全市上下全面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丽家园,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行动热潮,许多做法得到了市民赞许。
鄞州区钟公庙金家漕社区,发动群众力量,共同监督和参与环境整治,清除了200多吨陈年垃圾,成为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的样板。
面对老小区维修难问题,白鹤街道另辟蹊径探索新路子——社区居民计划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给房屋“养老金”的资金池蓄水。
镇海区路骆驼街道金邑水岸小区,区、街道两级财政,原开发建设单位出资700万元,小区业主出资100万元,通过三方众筹新模式,让老旧小区迎来了“第二春”……
老旧小区正逐步向美丽家园转变。
要求
年底前要实现半年“大变样”
(泰和家园)
截至9月底,宁波中心城区的老旧住宅小区“脏乱差”问题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整体环境面貌初步得到改善。但是,与“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还有较大差距。
近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海曙、鄞州、江北三区273个2000年以前(部分2000年后)交付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其中海曙区236个,江北区63个,鄞州区74个。发现这些环境较差的小区,主要存在几大问题:
房屋交付时间较早,房屋“老龄化”严重,房屋年久失修又无维修资金,基础设施较差,基本的小修小补已无法解决问题;
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小区收费标准和收缴率低,日常管理薄弱,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设施设备常年缺乏维护,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
违章搭建、群租、违规停车、消防通道堵塞等,物业虽有劝阻,但因无执法权,不能强制执行,而相关部门执法不及时,造成问题积压,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造成老旧小区 “恶性循环”;
相当一部分社区居委会与业主撇清责任,认为小区管理是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事,造成管辖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环境普遍较差。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行动方案》要求,12月底前,老旧小区民生“顽疾”要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实现“半年大变样”。
到明年12月底前,属地负责、部门协同,责明确、监管有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建成,实现“一年立长效”。
(西草马路118弄)
新闻多一点
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些啥?
“治五乱”包括:
(1)治理乱停车。加强老旧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开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等专项整治和各种“僵尸车”专项清理,推广智慧停车;鼓励和引导增设停车位;稳步推进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使用或经营管理的停车场(库、楼)向居民开放,缓解停车难。
(2)治理乱堆放。清理老旧小区内公共区域乱堆放的杂物、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落实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3)治理乱种养。开展老旧小区毁绿种菜、违规养宠物、散养家禽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设流浪犬(猫)收容留置中心。
(4)治理乱张贴。清除老旧小区各类非法小广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拆除废弃和违规广告,规范广告设置。
(5)治理乱拉挂。开展在老旧小区非允许的公共空间吊挂晾晒、摆放物品等行为专项治理;规范户外缆线敷设,实施架空线“上改下”;提倡统一划定固定区域,规范室外集中晾晒。
“促五修”包括:
(1)绿化修补。定期修剪老旧小区乔(灌)木,有条件的实施公共绿地补种、补栽。
(2)路面修整。修复破损、不平整道路,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全面实现“污水零直排”;鼓励同步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3)墙面修葺。及时修补墙面渗漏水、墙面脱落部位。
(4)屋顶修缮。修缮屋顶渗漏水部位、雨水管和隔热设施;开展重点区域“第五立面”专项整治,加快“屋顶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实施立体绿化。
(5)设施修复。修复老旧小区消防、安防、体育等设施;分批实施低洼易积水地段改造,有效实施排水设施维护管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和加装。
“查五违”包括:
(1)查处违反房屋使用安全规定行为。重点查处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墙开店、车棚车库出租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劝阻、处置机制。
(2)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对老旧小区沿街店面房等“五小”行业排放废气或废水、违法占道经营、内部流动菜场商贩等行为进行查处。
(3)查处违反合同约定行为。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劝阻责任,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问题进行查处。
(4)查处违规倾倒垃圾行为。重点对不配合对已分类投放的垃圾实行分类运输等行为进行查处;发挥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监督收运单位分类收运;改造、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推动装修垃圾、生活垃圾一体化清运。
(5)查处违规出租房屋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对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各类行为进行排查,遏制“群租”现象蔓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建五制”包括:
(1)建立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1号)精神,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基层自治机制。
(2)建立健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调价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业主主导和“保底线”要求,制订出台老旧小区最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指导意见,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3)建立物业项目维修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物业项目维修长效机制。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全覆盖。进一步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探索“保险+”模式,力争破解房屋主体和电梯全生命周期维修难题;探索建筑外墙“基金+保险”风险管控模式。
(4)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监管机制。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市场,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发展。
(5)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合作机制。发挥街道“四个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联合执法联络点(站),确保苗头问题及时处置,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老问题及时打击、难点问题不反弹,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