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ml:namespace>
你中心《关于要求明确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请示》(甬房金管〔2019〕1号)收悉。我办于2018年6月28日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通知》(建金监发〔2018〕163号),关于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