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12-31 09: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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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19-001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开展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适应,涉及政府机构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个),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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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