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宁波辰绍建设有限公司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转移到宁波嘉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2-01 12: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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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宁波辰绍建设有限公司要求将该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转移到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嘉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经象山县建筑业管理局初审后上报我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将宁波辰绍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转移到宁波嘉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3月4日。同时,注销宁波辰绍建设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接此通知后,请象山县建筑业管理局通知宁波嘉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到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20窗口办理资质证书打印事宜,并收回宁波辰绍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