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扰民怎么破解?高新区做法获网民点赞
来源: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甬派 发布日期:2019-02-20 09: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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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举措接连出台,惠民工作逐一落实,惠民实事捷报频传……在改善民生的路上,宁波步履坚定,温暖前行,广大市民朋友的获得感切实提高。尽管如此,不少民生难题依然困扰着我们,期盼破解。其中,油烟扰民问题也是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反映最多的诉求之一。

2月2日,市领导专门就此问题做出了批示。在上周刚刚召开的宁波市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对此高度关注,并提交了《关于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的建议》。

油烟扰民如何有效破解?

记者发现,有不少网友在讨论中对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的探索进行了点赞。

2017年9月26日,高新区先行一步,出台了《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强餐饮服务行业服务管理的有关意见》。

这一做法现已取得了哪些成绩?为何得到网友的认同?

上周,记者特地进行了走访。

禁设区精确到户

让前端把关更具针对性

去年8月,经过高新区住建、规划、环保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社区的仔细调研与实地征询意见,江南景苑小区的80多间店面房被划入了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

这是高新区近年来破“冰”油烟扰民困局的重要措施之一,将餐饮项目禁设区精确到了每个门牌号码。

2017年,突然猛增的餐饮油烟投诉让高新区管委会坐不住了。

为了解决这一日渐突出的矛盾,管委会召集市场监管、环保、城管三家单位进行会商。经过讨论,大家认为,餐饮油烟投诉猛增的主要原因与2016年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的取消有关。

“按照原来的流程,开一家餐饮店,需要先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但是,2016年商事制度改革后,开餐饮店不再需要环保前置审批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无法仅仅通过房产证等证件确认店面房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禁设区,越来越多的餐饮店开到了禁设区内。”高新区城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如同在审批的前端开了闸,将问题留到了末端。”

高新区各部门认为,如何把牢工商登记这道前端关口,是解决这一类问题的关键。

经过向厦门、青岛等城市的学习,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了“将禁设区具体到户”这一方法。这一方法为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特别是让市场监管部门的“前端把关工作”有了可操作性。

这项工作具体分为两个步骤——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对于禁设区的定义,由区住建、规划以及环保部门实地调研,制定出居民区禁止设立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初步门牌名录;

◈由属地街道、社区对这份初步的名录进行实地排查、逐一核实,并在征求直接环境影响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之后,确定最终的禁设区门牌名录。

2018年8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公布了第一批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地址,涉及梅墟街道江南景苑、梅墟街道前程智慧城二期以及新明街道江南一品三个餐饮油烟投诉最集中的居民住宅区。同时,高新区管委会还将这批禁设区地址电子化,供管理部门在线查阅。

“这样一来,我们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只要核对一下禁设区名录,就可以清楚地决定是否给他营业执照,有效地把问题控制在了源头。”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禁设区”并不是对小区中的餐饮项目“赶尽杀绝”,目前在这三个小区中的“非禁设区”商铺中,还有十几个餐饮项目。

职责精确分工

让部门管理形成强大合力

除了制定禁设区后,《管理意见》还厘清明确了各个部门在管理中的职责,对产生油烟污染等的餐饮服务项目按照“有诉必查”和“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和联动配合,让各部门有章可循。

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把关,对在禁设区域内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在禁设区域内允许开设的餐饮服务项目,市场监管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不得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同时要求申请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

同时,《管理意见》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对失信餐饮业户实行“黑名单”管理,与城管执法部门、环保部门落实失信信息互通、执法文书抄告工作,加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事前监管,对拟在禁设区域内开设餐饮服务项目严格落实装修备案管理。在装修前书面告知餐饮业户、房屋产权所有人禁止引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装修过程中发现违规、不听劝阻的餐饮业户,物业公司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环保部门应做好餐饮业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情况的检查。同时,环保部门还应对群众反映的、部门移交的餐饮服务项目环保备案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认定的事实,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确认后告知有关职能部门。

各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因餐饮服务项目产生矛盾纠纷的统一协调处理工作。

除此之外,《管理意见》还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为界限,对“新店和老店”制定了两套管理方案。

2016年7月1日,新颁布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施行,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新条例更加严格,从餐饮项目“禁止超标排放油烟”升级到“禁止排放”。

《管理意见》中的具体规定

◈在2016年7月1日前禁设区域内已开设且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项目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允许继续经营,如有超标排放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改正,处罚款直至停业整治。

◈在2016年7月1日后禁设区内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其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其关闭并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销其工商营业执照;拒不关闭并继续违法经营的,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向餐饮业户作出限制或停止供电、供水的决定。

有喜悦也有苦恼

期待得到立法支持

“这套工作方法运行至今,可以说还是卓有成效的。如果坚持做下去,可以达到严控新生增量,存量逐年递减的效果。”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欣喜地告诉记者,自2017年9月至今,禁设区内未产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新增率为零,另有21家餐饮服务项目实现了行业优化转型升级。《管理意见》实施后,高新区全区餐饮油烟投诉量下降60%,禁设区涉及小区目前未接到相关投诉。

但是除了欣喜之外,也有苦恼。

高新区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缺少立法的支持,还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第一批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公布后,一家开在禁设区内的餐饮店被居民投诉。经过调查,市场监管部门注销了其营业执照,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关闭,可店主并不配合。

于是,城管执法部门向供电公司提出停止供电的要求,但是供电部门表示,他们只能对违法建筑或者经过法院判决后,才可进行断电处理。

无奈之下,城管执法部门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将经历至少一年的时间。

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也曾经出现过——

1月23日,编号为“59930”的网友反映: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西街与胜利路交叉口有个无证烧烤店,油烟味很重。一旁住宅楼的居民早在半年前就开始反映。2018年12月,终于盼到城管部门对这家店立案处理,但又说先要给他1到2个月的期限自行关店,如果他不关闭,再准备执法,但执法还要6个月的公示期。处理一个油烟扰民,为何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希望市里能通过立法,在全市形成一套统一的管理方案,让这套管理方案更加有力。”大家对此充满期待。

除了得到立法的支持外,大家还希望可以规划先行,通过改进住宅小区的设计理念,积极规划合理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将控制餐饮油烟问题的“闸口”再往前挪一步。

厦门等城市的新开发住宅有了新的设计理念,住宅楼下不设计底商,通过邻里中心的方式,在合适的距离外设置集中的餐饮聚集区。这样一来,既能满足住宅区居民用餐的需求,也能避免餐饮油烟、异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你说我说:如何破解油烟困扰

职能部门不能各忙各的

网友“只是路过”:对于居民楼油烟扰民问题,环保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市场监管部门应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但现在各部门都是各忙各的,餐饮店面规划控制是规划部门在忙,发放餐饮经营许可证是市场监管部门在忙,餐饮油烟环境污染治理是环保部门在忙,末端的行政处罚又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忙。管理各自为政、各忙各的,导致的结果便是:环保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算每天处罚,也无济于事。

餐馆“禁设区”必须理清

网友“焦躁不好”:居民楼下开设餐馆这一做法已被国家明文禁止,但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尤其是餐馆乱排放油烟,已严重影响到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建议如上海、杭州一样,在住宅小区周边,尤其是在开放式街区,设置餐馆“禁设区”。这“禁设区”应在实地排摸后详细理清。对于在设计和建造的过程中没有建设甚至未预留餐饮油烟排放专用烟道的店铺,要严禁开设餐饮店。“禁设区”一旦设立,即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加装24小时监控系统

网友“20190126”:通州环保局给小区经营的餐饮店加装了24小时油烟在线监控系统,保障小区业主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好办法,值得宁波学习。

规划先行建立餐饮集聚区

网友“57道道”:通过合理规划,建设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允许从事餐饮业的建筑物应当设立餐饮业专用烟道。只有规划先行,才能更好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建立一条龙监管信息网络

网友“小_新321”: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以餐饮项目审批为主线的监管信息网络。

比如,住建部门把准许及不准许开办餐馆的商铺信息公布上网,方便餐饮业户上网查询,了解前置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将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信息流转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将通过餐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企业信息流转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信息即时共享,形成有效的部门一条龙监管机制。

控制增量递减存量

网友“99baibai”:建议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递减存量”的原则,对小区餐饮业进行综合治理。

环保、市场监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互相协作,把对餐饮油烟的末端执法治理,改变为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治理。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禁设区域内不符条件的餐饮店必须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已经许可的不予续期,到期予以注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家规定的禁设区内不得规划餐饮区,并要在不动产证中进行标注。住建部门对不允许开设餐馆的商铺,应规定“售前告知”。

有序引导但不全面封杀

网友“IQ期货”:餐馆油烟扰民引起公愤,但也不能矫枉过正,全面封杀,应在方便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合理布局。

坚持“一个原则”:在禁设区内,不可以开设餐馆;在禁设区外,可以合理开设餐馆。

如何做到合理布局?个人认为要做到两个调控,一是总量调控,一个区域空间内餐馆不能太密集;二是类型调控,对一些重油烟重气味的餐馆,如冒菜、香辣龙虾等,有关部门在发营业执照时应尽量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