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1日)
傅祖民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市委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作了讲话,为深入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宁波的全面推进之年。一年来,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政治监督扎实有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两个维护”,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3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同比均增长230%。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共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1388份,问责领导干部289人。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决定,召开市纪委全会提出“六严”要求为清廉宁波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共创共建迈出坚实步伐;出台8条务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严明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的纪律要求,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环境整治、围挡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办问责,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88起,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或调整55人。积极协助市委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实行“三书三查两报告”“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以点带面传导压力;用好问责利器,实施“一案双查”,全市共对3个党组织和14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四风”整治坚决有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要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既治“流行病”,又治“地方病”,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紧盯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严格正风肃纪,严防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4起,处理党员干部262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同比分别增长98%、71%和76%。集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共查处典型问题144起,处理干部263人,党纪政务处分133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坚决查纠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大顶风违纪典型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下发各类通报631期,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高压惩腐成效显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从严惩腐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更加精准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遏制增量,更加有力地削减存量,监察体制改革权威高效的政治优势得到了有效体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174件次,同比下降8.6%;立案1646件,同比增长13.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3人,同比增长3.4%。全年共查处市管干部32人,其中副厅级干部10人,查处处级干部29人,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1人。严肃查处了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宁波日报社原社长蒋旭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詹鑫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叶继松,宁海县政协原副主席华祥平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力震慑。加强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提高工作实效。坚持抓警示、明底线、促敬畏,实行廉政风险主动干预,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党章党规“清风宣讲”活动,举办典型案例专题展,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养正气、祛邪气、固根本。
(四)体制改革质效彰显。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各个关键环节,密切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留置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全程安全机制,理顺协作管理机制,确保监察措施规范、安全使用。推进“智慧纪检”平台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含量。深入谋划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健全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干部交流等统一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和考评体系。市本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93件,立案89件,党纪政务处分82人。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全市15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确保依法履职、依规监督;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05人次,组织处理1292人,立案537件,党纪政务处分542人,提出监察建议49条。
(五)精准监督持续发力。聚焦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集体会商,探索“谈话函询+核查”模式,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401件,同比增长85.9%;谈话函询1251件,同比增长99.6%。实施党内政治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动态分析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护林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081人次,同比增长114%,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3.2%、17%。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协助市委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五年规划,探索实践提级巡察,建立健全市县联动巡察网,巡察监督更具震慑。市本级共开展3轮对29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目前已发现问题687个,移交问题线索62件;各区县市巡察发现问题3980个,移交问题线索216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深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推动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建章立制,拓展巡视整改成效。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共回复意见43批244人次。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情形信访举报澄清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担当。
(六)基层基础更加巩固。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办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制度落实。积极开展涉纪信访整治,选取100件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农村基层信访件实行集中交办督办,已办结95件,立案72人,党纪政务处分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198起,处理248人,同比分别增长141%和158%。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七)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积极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丰富教育形式,提高培训实效,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专项监督、廉政风险提醒教育、委机关经济活动审计等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共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甘于被“围猎”,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艰巨;“四风”反弹压力依然较大,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清廉宁波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适应。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2018年是宁波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重要的使命、最根本的责任,聚焦主责抓协助,紧扣主业当参谋,清障护航、激浊扬清。我们始终坚持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社会最关切的问题抓起,正风反腐、取信于民。我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保持了全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廉洁教育,扎紧制度笼子,讲好正风反腐宁波故事。我们始终坚持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率先实施基层廉洁工程、率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率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率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我们始终坚持在自我监督上严之又严,在自我约束上紧而又紧,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使命,积极推进政治生态清明、经济生态清净、社会生态清朗、文化生态清新的清廉宁波建设。
一是必须坚持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宁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必须坚守职责定位,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推进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是必须树牢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要一以贯之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让群众感觉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赢得民心、凝聚力量。
四是必须注重标本兼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们要更加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五是必须率先正身律己,刀刃向内强化自身建设。我们要全面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磨砺政治品格,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融入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清廉宁波建设这一主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态势,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推进清廉宁波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这一工作总基调。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战略定力,既要一以贯之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又要在深化“三转”上下功夫,强化“进”的措施,在日常监督、纠正“四风”、纪法贯通、审查调查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新突破,推动工作整体升、全面优。
要始终围绕清廉宁波建设这一主线。在保障和推进清廉宁波建设中谋划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精准履职,发挥好职能作用。要落实“六严”要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强化落实,推动形成共促共建清廉宁波的强大凝聚力和突破力。
(一)聚焦“两个维护”,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把习近平总书记“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的指示落细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加强对“三大攻坚战”、“‘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肃问责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争功诿过、自行其是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关系特别是上下级关系,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不严肃问题;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自觉抵制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
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构建政治生态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进一步从源头上巩固激浊扬清、扶正祛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4个方面12类问题,坚决纠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等现象,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等突出问题。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切实解决顽瘴痼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时,注重深挖各类案件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持续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督查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盯牢问题易发多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突出抓住“关键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
(三)认真履行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同志之间要经常善意地相互提醒,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突出政治监督属性,盯住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探索开展立项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注重谈话与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护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
提升巡察监督效果。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对标看齐党中央和省委巡视,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和提级巡察,把巡察监督与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相结合,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强化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党委加大巡察机构建设和骨干力量配备力度,完善各级巡察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建立健全县级巡察年度计划报备、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报备、定期工作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建立严格的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把关验收机制,严肃问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行为。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完善“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层层夯实责任,压实下属二级单位、国企、高校和乡镇(街道)等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统筹用好监督力量。探索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分管领导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督工作领导体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积极构建“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做到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坚持有贪肃贪、有腐惩腐,做到半步不退、一刻不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依纪依法、提质增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铁案。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规范使用各类监察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推动留置管理勤务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健全机制、增强合力。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审计等单位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扎紧防逃篱笆。推进“智慧纪检”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标本兼治、防控风险。深化“一案五必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各地各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法律教育,强化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注重以案为鉴、以文化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推进体制创新、深化机制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区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实施意见,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按照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要求,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双施双守、有序对接;完善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司法阶段沟通协商机制,规范案件调查、移送、起诉、审判等方面衔接程序,推动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市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所属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优化派驻机构布局,修订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实行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党建工作“七个一体化”,进一步激发派驻监督的动力和活力。
(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绝不手软,持续强化震慑效应。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严肃问责压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处置涉纪信访,开展“减增遏存”专项行动,把牢初信初访首道关口,筛选、督办重点重复越级信访件,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推动解决信访反映突出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委的管党治党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党组织等“神经末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把纪律教育向基层拓展,监督重点向基层聚焦,审查调查向基层推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七)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浙江特别是对宁波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理论武装入脑入心、“两个维护”坚定自觉,带头建设模范机关。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
提升专业素养、业务水平。注重能力素质培训和梯队建设,经常性开展系统性、实战性、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切实增强精准监督、精细核查能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加大干部内外上下轮岗交流力度,拓宽入口关,严把选人关,打通出口关,全面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
强化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探索建立内部巡察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唯有弄潮儿才能勇立潮头;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唯有奋斗者才能乘势而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蹄疾步稳、再创佳绩,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宁波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