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
经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意,党组研究决定:
王伟国同志任中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任(免)职时间从2019年5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