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化建筑业“宁波无欠薪”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9-08-16 14: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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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函〔2019〕118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企业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总体部署,践行初心使命,根据7部委《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建筑业“宁波无欠薪”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认识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分析、精准研判面临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把困难估计得更透彻,把问题考虑得更充分,把工作谋划得更细更扎实。要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信念决心,坚决打赢“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

二、加强专项整治

各地要结合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组织对本区域在建项目、重点建筑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积极预防。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及时查处建筑工程领域欠薪案件,并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发现一起、办结一起,及时清零,随欠随治。各地住建部门要通过本次“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表》(附件1)于8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住建局。

三、强化制度落实

各地要按照《全市建筑业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建筑业“无欠薪”六项制度,消除欠薪隐患。要通过开展建筑业“宁波无欠薪”行动,认真查找本地区无欠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全面梳理分析无欠薪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及时制定对策措施予以解决。要进一步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现项目、企业、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并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归集的及时、真实、完整,从源头上杜绝欠薪案件发生。

四、强化风险稳控

坚持基础摸排,落实动态摸排机制,动态跟踪,及时评估欠薪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好。着力完善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完善重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欠薪事件,能够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影响。根据企业日常经营及项目用工情况,加强摸底排查,从源头防范化解企业欠薪风险,杜绝群体性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联合监管,多管齐下防范和化解可能发生的欠薪风险和隐患。各地住建部门对存在涉稳风险的欠薪重点事件及重点人员,应及时填写《涉稳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风险防范化解任务清单表》(附件2)并报送市住建局。

联系人:张佳琦,联系电话:89180547,电子邮箱:337497151@qq.com


附件:1.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情况表

   2.涉稳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风险防范化解任务清单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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