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结合市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根据下半年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房建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首批“黑榜”名单等情况,依据《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研究,决定将浙江华宇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慈溪永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52家施工、监理、起重机械产权、安拆、维保企业列入2020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按照监管职责,对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整改工作。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