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结合市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依据《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研究,决定将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隆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1家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列入2020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按照监管职责,对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整改。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