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公积金点贷”业务合作银行的通告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1-11-22 14: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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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使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便民、利民、惠民的优质服务,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11月16日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比选工作,择优选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积金点贷”业务合作银行,合作期限暂定一年,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