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评为2021年度农房“安居示范村”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1-12-31 13: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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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甬党发〔2021〕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8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房安居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建函〔2021〕89 号)等文件精神,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地相关部门审查和我局核定,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等615个村拟评为2021年度农房“安居示范村”,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

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拟评为2021年度农房“安居示范村”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举报的,单位须盖公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电话号码。对投诉举报者,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房管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电话:0574-89180697

邮    箱:468917604@qq.com

 

附件:2021年度农房“安居示范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