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12月8日上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尤武卫,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伟平一行赴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检查,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东部新城核心区A3-25-2#地块、高新区宁波万贤置业GX02-01-11/15a地块项目等工地现场,听取了建设、施工等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工地现场人员流动行程把控、出入管理、测温查码、防疫消杀、物资筹备、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和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实地督导。
检查组指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建筑工地点多量大面广,叠加岁末年初迎来的新一轮赶工潮,外来务工人员多、聚焦性强、流动性大,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区域,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线。
检查组强调,各地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夯实疫情防控责任,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工作方案完善、防控措施到位、人员管控精准、物资储备充足。
二是要更扎实、更细致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建筑工地要加强防疫动态管理、强化人员值守,借助信息化手段,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和管控,严格人员出入登记、管理、报告和健康监测等工作;要定期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防疫消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
三是要强化应急管理,加强与属地协调联动,对于疑似病例,一经发现,要立即向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按要求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及时送医,严密做好工地相关密接人员排查、管控和临时隔离医学观察。
四是要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通知
一、全市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服从属地统一调度管理,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力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各在建工程应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建设单位负责防控工作牵头协调,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二、全市在建工程应对包括施工作业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一人。各工程项目部要全面排查,摸清工人底数,尤其要对流动性较大的班组及人员加强管控,掌握行程轨迹,压实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长的直接管理责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新入职员工及14天内来甬返甬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的,应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且在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入职。对镇海区建筑工地人员管控按市防控办及属地政府相应规定执行。
三、对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设置并严格管制,其中施工场地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减少工地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及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对所有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应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实关键信息。实施封闭管理同时应保障工地现场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配备及生活物资供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生活便利。
四、对施工作业场所,办公生活区域及人员活动场所开展开展全面消杀,保持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通风和卫生,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工地现场疫情防护用品垃圾分类处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班组交叉,施工作业过程中保持一定距离,工地现场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
五、加强防疫宣传,开展人员上岗前的卫生防疫安全交底。关注未接种疫苗的建筑工人,详查未接种原因,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工人应种尽种。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自行居住的工地人员应严格遵守居住地社区、村镇的群防群控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降低自身传播风险,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途径风险地区,应如实报告用工单位。
六、工地现场应配备临时紧急隔离场所,完善防疫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体温异常的,立即通知当地防疫部门,并将人员就地隔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
来源:建筑市场处、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