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1-02-23 10: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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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出具的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跟踪审计报告(甬审投报〔2020〕32号)已收悉。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收文后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逐一对照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3个方面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

1、关于“个别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设置不规范”问题

《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甬资交管办〔2016〕6号)第四十八条没有规定资信标评审必选内容。审计指出后,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加强招标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招标评标规定,细化资信标评审内容设置。

2、关于“个别合同履约担保约定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问题

总承包方宏润建设集团向发包方宏嘉公司递交的履约保函已覆盖,已于2020年8月基本履约完毕,相关履约风险已消除。审计指出后,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督促宏润建设集团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严把合同审查会签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工程管理方面

1、关于“概算外新增变更内容未及时备案”问题

根据《宁波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工作流程(试行)》(甬发改投资〔2019〕404号)第一条第(六)点规定,已对接发改部门于2020年12月23日完成变更备案工作。

2、关于“监理单位个别履职人员非本单位人员”问题

已对铁四院监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金,对该人员做清退处理。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加强参建单位人员管理,确保在岗人员“人证合一”,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3、关于“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及检测管理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后,宏润建设集团已对相关报验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已提交整改资料。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督促宏嘉公司、铁四院监理公司、宏润建设集团加强进场材料报验资料管理,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与检验资料无纰漏,从源头杜绝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

1、关于“工程变更(签证)单费用审批不及时”问题

审计指出后,宏嘉公司已完成所有变更的费用审核工作。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严格执行工程联系单签证管理内控制度,及时对签发联系单进行审核,规范PPP 项目管理。

(四)其他事项

经核实,近年来人工、主要建筑材料及机械价格大幅上涨,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调差。根据甬政办发〔2019〕12号和甬发改投资〔2019〕404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对接发改部门启动项目概算调剂工作。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切实履行政府投资方管理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尤其是加强人员管理、进场材料设备报验资料检查等,杜绝纰漏,确保工程质量。

(二)我局已要求通投公司进一步强化PPP项目投资控制,加强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动态分析和监控,特别是联系单审核、征地拆迁等环节,抓紧完成项目概算调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