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2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标准细则,经审查、公示,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编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 |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建园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标识 | 二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