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4-15 1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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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持续改善物业管理区域人居环境,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喜迎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主题的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致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第33个爱国卫生月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突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为重点,以物业服务达标争优提质为主线,聚焦住宅小区环境优化,积极营造“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广大群众居住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小区环境整治长效治理格局迅速形成,为实现健康宁波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

三、活动范围

以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为重点,覆盖实施物业管理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项目,并鼓励单位自管、准物业管理项目踊跃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物业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微信、短信等平台,重点展示疾病防控、卫生创建、环境整治等方面内容,配合街道社区运用宣传手册、讲座、座谈等方式,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动员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意识。

(二)开展文明物业志愿服务活动。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策划、深入发动、有效组织,会同属地街道、社区、业委会,广泛开展文明物业及环境整治主题志愿活动,大力传递志愿理念、普及志愿知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在认真履行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文关怀,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实际及群众需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物业服务氛围,培养选树一批文明物业志愿服务品牌和代表。

(三)开展小区卫生整治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绿色家园齐守护”为主题的卫生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日常清扫保洁,对人员集中的写字楼、商超、市场、公共电梯等区域做好保洁与消杀,避免细菌病毒滋生,助力疫情防控;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春季灭鼠、蚊蝇孳生地清理和灭杀工作,预防有关传染病的传播流行,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四)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行动。各部门、单位要强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做到物业在管项目特别是老旧小区路面清、楼道清、墙面清、屋顶清、绿化清,垃圾桶(房)设备完好、清洁,无卫生死角。严格落实常态化检查和物业管理“三联单”制度,强化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不文明行为的发现、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常态化巩固文明创建成效,展示新时期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良好城市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力量、迅速部署,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的企业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的物业服务类型,落实“一个项目一个方案”,切实做到人员、措施到位、成效明显,提升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美化小区公共环境。

(三)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各地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挖掘时代先锋,展现物业人高尚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物业行业协会要运用公众号、网站大力宣传推广,树立行业新形象、引领行业新风尚。有关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信息请及时反馈,请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在4月30前将活动总结(含图片等材料)报市住建局,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物业工作考评及示范和优秀项目创建推荐依据。

联系人:徐正刚,邢雪蕾,联系电话:89180921,邮箱425766583@qq.com。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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