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申领建行网银盾的单位,基数调整要怎么办理?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6-17 10: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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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已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

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nbgjj.zjw.ningbo.gov.cn:7001/gjj-wsyyt/yyt.html),点击“单位网上业务政务服务网入口”,跳转到“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数字证书登录”,通过扫码或读取介质证书,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已申领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单位网上业务政务服务网入口”(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选择   。

2、未申领网银盾或法人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的“非单位注册用户”入口登陆,输入单位信息(初始密码为协议号后六位)并录入经办人手机号码通过验证后,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若手机号码有误,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及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