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村庄设计落地试点村庄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1〕6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讨论、综合评议,确定海曙区横街镇水家村等26个村庄为我市2021年第一批村庄设计落地试点村庄,名单公布如下:
海曙区(1个):横街镇水家村;
镇海区(2个):庄市街道永旺村、九龙湖镇田杨陈村;
北仑区(1个):白峰街道新峰村(下林);
鄞州区(2个):咸祥镇里蔡村、横溪镇金峨村;
奉化区(4个):大堰镇箭岭村、松岙镇大埠村、尚田街道许家村、西坞街道雷山村;
余姚市(3个):四明山镇北溪村、梁弄镇横路村、牟山镇新东吴村;
慈溪市(2个):龙山镇徐福村、逍林镇福合院村;
宁海县(6个):茶院乡许民村、深甽镇龙宫村、一市镇牛台村、长街镇总浦塘村、强蛟镇临港村、前童镇柘湖杨村;
象山县(4个):茅洋乡蓬溪村、泗洲头镇下马岙村、涂茨镇汤岙村、定塘镇下营村;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1个):东钱湖镇建设村。
试点村庄要参照《浙江省村庄设计导则》要求,高质量推进村庄设计方案编制,并着力推进设计方案落地。我局将在年底开展优秀方案评选,评选结果将作为专项补助资金核算依据。
各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抓好村庄设计落地试点。一是抓好村庄设计编制工作,按照《村庄设计编制技术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落实各个节点编制要求,于8月23日前报送编制单位信息(详见附件2),9月16日前完成设计大纲编制,10月15日前完成初稿编制,11月15日前提交评审稿、我局将集中组织专家评审,12月底前提交成果稿。二是抓好设计项目落地,按照实施方案推进村庄建设。
附件:1、村庄设计编制技术管理要求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