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6月23日,我局在巡查检查中发现,鄞州区2个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无视政府监管部门停工整改自查自纠要求,仍擅自施工作业。现对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建设主体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第三季度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扣除总分5分;责令其立即停工施工作业,全面自查整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由鄞州区住建局约谈涉事企业,并负责此2个工程项目的安全复查工作和复工决定。
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
一、东部新城核心区E-1#、E-9-a#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泰甬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3-1#地块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宁波东庭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波威建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全市各工程项目和参建主体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属地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局紧急通知和有关补充事项要求,严格排查桩机等设备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稳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