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肩并肩逆势而上,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两确保三争取”目标和“六稳”和“六保”要求,全线压上防控疫情、全力以赴复工复产,为宁波抗疫胜利作出积极贡献。我局荣获全国住建系统抗击疫情先进集体,杨再达、郑凤同志荣获先进个人。强势联防联控。第一时间动员全市5万多名物业职工,坚守2300多个物业小区,构筑起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组建“物业房管防控攻坚团队、建筑工地防控复产团队、房地产业防疫复产团队”三支队伍300多人奔赴一线,夜以继日开展联防联控。成立62人疫情防控志愿队伍,坚守百丈街道基层社区严密布防,并对111个楼道和6栋隔离楼房进行消毒,同心协力保卫“家门安全”。迅速复工复产。第一时间成立建筑业和房地产专班以及4个专项工作组,争分夺秒帮助企业开机重启,逐月逐季强势夺回经济损失。组织数千辆包车远赴省外接人返岗,同步简化复工流程,统筹保障建材供应,推动全市2382项建设工程全数提前复工。精准稳企惠企。密集出台稳企业促发展“十二条”等系列举措,精准打出“降成本、减负担、优审批、延期限”等组合拳,强化政策对冲,提振企业信心。先后发放物业疫情防控补助超2亿元,设立总金额400亿专项贷款,倾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援同心同力。建筑业企业先后建造方舱医院1个,改造隔离酒店3家,安装集装箱隔离房200余个,捐款捐物4000多万元。广大房地产、勘察设计、工程造价业企业都勇担社会责任,主动捐款捐物,作出积极贡献。
(二)年复年接续奋战,喜获了城乡争优大丰收。紧扣“一统三强五提升”总抓手,牵头完成年度投资2123.8亿元,占计划127.1%;三年完成总投资6038.8亿元,占计划126.4%,取得丰硕成果。城建统筹行稳致远。谋定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发展纲要,为下步发展探明了路子。住建领域“全域统筹”和“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权事权改革基本完成,市六区城建计划统筹和投资管理机制“1+X”政策体系陆续制定出台,全市“市级决策、区级实施”管理模式和“建设一盘棋”统筹格局初步形成。重大项目捷报频传。新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4.7公里。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首通段、3号线鄞奉段、4号线全部通车,新增运营里程57.5公里。机场快速路南延南段、三官堂大桥、中兴大桥首通段全部建成,新增快速路里程14.4公里并加快向外围延伸,中心城区15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90%。城乡品质亮点彰显。建成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一期、甬江南岸滨江绿带四期、五期工程,开工文创港核心区滨江水岸工程,“三江六岸”断点陆续打通,品质持续提升。海绵城市全域推广提速,新建成绿道214公里,姚江北岸滨江绿道获评“浙江最美绿道”,琴桥西立体停车库建成投用。我市荣获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优秀设区市,奉化区、鄞州区、慈溪市荣获优秀区县(市),庄市街道、梁弄镇荣获成绩突出集体,集士港镇、前童镇、定塘镇等15个乡镇(街道)获评首批省级样板。启动“十百千”农房建设工程,建成194公里镇级污水管网。
(三)心贴心服务群众,树立了住建为民好口碑。体现在保障更趋普惠。实施“无房家庭优先购房”新政,保障近1.2万户无房家庭优先买到新房。推动住房保障由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向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群体扩面延伸。新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9547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5425户,并在全省率先完成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系统2.0建设。应家2649套限价房全部销售完毕并竣工交付。制定出台《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筹集人才安居专用房714套。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01.1亿元,同比增长12.6%。体现在居住更加安心。完成城镇危旧房改造854户、9.7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721户、13.9万平方米,棚改新开工安置房及货币化安置19963套。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长效机制,完成50946户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和住房信息录入比对,实施困难家庭危房即时限时救助,127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全部整治改造完毕,提前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体现在服务更有温度。实现公积金提取网点15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推出公积金“商贷委提”服务新举措。建立“互联网+商品房预(现)售管理”政务服务体系,全国首个“拍卖房屋交易一条龙服务”落地宁波,房产交易网签实现“不见面”办事。“阳光征收”品牌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100例,完成施工图审查制度重大改革,实现工程建设所有项目审批70个工作日内,超额完成国家“120个工作日”和省定“最多90天”改革目标。
(四)硬碰硬攻坚破难,提速了行业治理现代化。房产市场健康稳定。坚定贯彻“房住不炒”定位,深入施行房价地价联动,着力强化全装修住宅质量管控和销售监管,印发实施《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全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18.9亿元,同比增长6.8%;完成商品房销售185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物业行业持续规范。印发实施《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党建引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稳步构建。镇海区率先实现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红色业委会”经验做法得到省里充分肯定。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起草,物业矛盾调解纳入各地基层矛盾调解中心事项。建立物业常态检查和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全面推行“三联单”制度,上线运行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平台。建筑产业破难升级。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产业链多元化发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通过重组分立引进一级企业资质41项。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055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省内建筑业总产值2326亿元,同比增长6.2%。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绿色建筑提速发展。新增绿色建筑项目334个、3363万平方米。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助力“无废城市”创建和美丽宁波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危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监管进一步强化,“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基本建成,预拌制品和预制产品质量全过程质监体系初步形成。标准化创建和质量创优夺杯量质齐升,省二建建设集团荣获“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5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51项工程获评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25项工程获“钱江杯”奖、70项工程获评“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
(五)点对点改革创新,探索了转型发展新路子。一城一策试点求长效。市本级“一城一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因时因势出台“十条新政”等调控组合拳,房价保持基本稳定。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区县(市)主体责任,房地产市场调控上下“一盘棋”格局加快构建,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住房租赁试点补短板。成功入围中央财政奖补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起草《推进“新宁波人”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筹集租赁房源2万余套(间)。北仑区召开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进会,象山县将发展租赁市场列入“县长点题”专项,杭州湾新区试点产业区新型居住模式取得新成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出样板。探索形成“统筹整合、项目生成、资金筹措”等九方面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先后入选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试点案例集”和“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为全国提供了“宁波样板”。印发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面启动新一轮改造,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8个、69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7.9万余户,超额完成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智慧汽车试点探新路。完成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一期、二期试点,并在道路标准制定、软硬件标准化、市场化运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果。划定杭州湾新区12.8平方公里深化试点范围,力争打造全域支持车路协同智能网联示范区。同时,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落实项目56个、64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指标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立。
(六)实打实苦练内功,鼓足了干事创业驱动力。党建引领更强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动力。全面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完成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全市住建系统整体战斗力再上新台阶。干部队伍更给力。多措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功立业。选派22名干部奔赴重大工程、重点区块一线锤炼本领。在城乡争优、文明城市创建等各条战线,全市住建人与疲惫较量、与时间赛跑,淬炼了能力、优化了作风、展现了铁军本色,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我局荣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集体三等功,李博古同志荣立生态省建设三等功,归律同志被评为“浙江最美建设人”,54名干部得到市级以上奖励或表扬,依法行政更有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出台1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分别同比下降77%和62%,行政争议“双下降”成效显著。局本级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0%,住建领域“法治宁波”和“平安宁波”建设扎实推进。
二、2021年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牢牢巩固“全域统筹”成果。进一步理顺权责边界,细化配套政策,搭建管理平台,聚力巩固城建“全域统筹”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工作成果,抓好全大市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管理。要科学制订年度城建计划,深入开展《市域道路交通体系战略研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融合发展研究》,抓紧出台城建项目管理办法等“1+X”配套制度,稳步推进城建项目前期和代建工作专业化改革。继续按照“五结合四同步”要求,做好轨道沿线道路功能恢复和环境综合整治。
(二)持续驱动“双快交通”引擎。接续打造“双快交通”系统,力争完成城建投资82亿元。年内要建成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环城南路西延(薛家路-汇士路)、新典桥等工程,新增快速路里程9公里。开工建设鄞州大道快速路,加快推进鄞州大道-福庆路快速路(东钱湖段)、环城南路西延二期、西洪大桥、姚江大桥拓宽、中兴大桥后通段等工程,加快甬江北岸滨江大道、南外环东延及梅山快速路等项目前期,深入谋划中心城区与余慈片区的快速通道项目。全力冲刺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建成投运5号线一期,总运营里程超过180公里。继续推进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等工程建设,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争取6、7、8号线全部开工建设,同步完成《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三)加快开发“立体空间”效益。编制完成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推动制订《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出台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力争建成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广元大道),续建世纪大道(东明路-逸夫路)、鄞州大道-福庆路等项目15.7公里,深入谋划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邵渡路)等管廊项目32.4公里,加快重点片区管廊系统成网布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河道水环境整治“截污”行动,继续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建成投用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
(四)提质提速滨水空间建设。启动实施甬江两岸改造提升,力争建成甬江东岸财富中心段绿化景观工程、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工程,加快文创港核心段滨江水岸、甬江南岸七期、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奉化江东岸滨江景观带工程建设。启动甬新河、小塘河、中塘河、西塘河等项目建设,建成东部新城中央公园、明湖公园、望京门遗址公园、长春门文化公园。编制完成《宁波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21-2035)》,新建成绿道140公里以上。常态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海绵城市标志性工程,确保全市新增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五)注重老旧街区品牌提升。强化街区更新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金融机构支持、存量资源整合等方面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全市更新项目入库、方案评审、计划编制、过程跟踪的全流程管理。开工建设天一商圈东渡路街区,稳步打造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加快推进北仑星阳片区、镇海白龙西门片区等更新项目,启动鄞州华严街区、海曙孝闻片区、江北压赛堰片区等更新项目,努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六)提质增效美丽城镇建设。年内要推动106个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争创10个省级样板乡镇、10个市级样板乡镇。深入实施“十百千”农房建设工程,谋划启动农房改建示范村40个,完成4万平方米农房改建,谋划启动10个“浙东民居”样板村建设,实施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5个,传统村落风貌提升4个。要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开展新一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建设镇级污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全面提升农污设施建设运维水平,推进300个农污设施新建改造项目。
(七)建立健全“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坚守“房住不炒”定位,推进市、区(县)市两级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确保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住宅用地价格指数等核心指标保持平稳,切实完成调控目标。扎实推进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建立中央资金奖补和项目管理制度,高质量完成房源筹集、企业培育、平台完善等阶段性目标。落实租赁住房单独供地各项工作,新增各类租赁住房2万套(间),出台新宁波人阶段性住房政策。继续做好长租公寓整治,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
(八)织密织牢“全域覆盖”住房保障体系。修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适时开展共有产权房试点,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全域城乡居民皆享有住房保障待遇。接续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做好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筹集,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扎实完成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推进城镇房屋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实现“保险+服务”动态巡查全覆盖。优化公积金便民服务,深化提前还贷“一件事”服务,全面推广“无证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深入探索公积金业务跨区域办理,助力提速甬舟一体化。
(九)落实落地“统筹联动”住房改造体系。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把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宅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等工作,一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目标管理体系,全年要力争完成12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电梯加装100台,创建住宅小区“污水零直排”项目80个。要统筹相邻小区及周边片区的联动改造,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完整社区”。统筹相邻小区及周边片区的联动改造,积极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十)系统化构建“数字住建”大格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修订出台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实现“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管、全生命周期房屋管理、全覆盖行业信用评价、全要素感知协同办公”四大核心目标的“数字住建”体系。抓紧启动建筑工程数字化监管改革,研究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协同应用,加快实现全行业“信用一个库、监管一张网、决策一张图”。
(十一)数字化赋能“宁波建造”新发展。完善建设工程数字造价信息子模块,试点应用基于BIM技术的区块链协同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构建全覆盖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全面建立从管理人员到一线工人的信用档案和实名制考勤制度。推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加快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出台新一轮扶持政策,推进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3150亿元,同比增长3%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5%以上。
(十二)数字化助力安质监管广覆盖。建立建设工程在线监管一体化信息子模块,实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创新预拌制品和预制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启动“驻厂在线监造”试点。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广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运用,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健全起重机械“保险+服务”创新体系。持续强化全装修住宅、轨道交通工程等质量监管,加强“创优创标”实施过程监管服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十三)数字化引领物业行业规范化。开发建设覆盖全大市的“1+N+2”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引领提升物业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以物业常态检查和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为抓手,健全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修订出台物业服务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服务评价机制,鼓励“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出台《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系列配套政策,启动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物业管理顶层设计,探索实施物业管理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体系新模式。
(十四)践行高标准从严治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周二夜学、中心组领学、基层党组织跟学等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精心筹划建党一百周年纪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永葆初心使命。统筹推进住建系统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引领带动行业人才集聚和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开展“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助力党建品牌和模范党支部创建。健全完善干部培养考核机制,实施青年党员骨干培养培训计划,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推进“法治住建”“清廉住建”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阵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