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7-16 15:54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服务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落实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制度,根据市、县(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按照《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有关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企业列入2021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攻坚战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甬建发〔2021〕49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部分工程项目违反全市建筑施工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紧急通知要求擅自施工作业的通报》(甬建发〔2021〕58号)所涉企业已经明确纳入本季度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本次通报不再重复公示。

请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服务总站按照监管职责,责令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查漏补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整改工作。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