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1-08-24 16: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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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提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专家论证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评审论证、决策咨询和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1〕5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家库内各专业类别的专家分为普通专家、资深专家和特邀专家。入库专家应分别满足相应类别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操作说明

本次征集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一)填报网址入口

打开宁波建设网(http://zjw.ningbo.gov.cn/),在页面底端找到“便民服务”后,点击“专家入库申请”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83.136.157.14:9009)进入。系统暂未开通手机客户端,请使用电脑登录。

(二)系统填报

凡申请进入专家库成员的专家,均应先在系统注册,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相关内容的填写,及按系统提示上传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如有失实,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推荐(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和承诺书一起上传系统,点击“提交”。

(三)信息审核

市住建局将对提交的所有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该系统和宁波建设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三、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库成员征集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每期专家聘用时限为2年,由市住建局根据专家咨询后评估效果每两年更新一次。

四、其他要求

1、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服务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

3、专家库成员的征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宁波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负责实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设计处   施艳   联系电话:89180585  

邮箱:kjc1606@163.com

联系人:宽易科技  顾健勇  联系电话:27706888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