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1]62号)精神,申报对象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评委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10月14日下午1:00前报到。
2、面试地点:海曙区柳汀街557号4楼大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4、相关要求: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没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将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请提前告知,联系电话:89180509、89180505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目前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参加面试前14天内无国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面试前14天健康码状态全部正常,且无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请于面试时提交《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并自备口罩等防疫用品。
6、因面试场地停车困难,请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
2021年9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