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9-24 16:44 浏览次数:
字号:

甬建发〔2021〕9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域交通路网,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宁波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城市道路“贯通”工程,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断头路”贯通工程作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的关键举措,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支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原则,统筹考量城市道路路网结构、区域开发建设、建设实施条件等因素,从“区域性道路衔接、区域内道路打通”两个层面,稳步推进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二)实施目标。至2025年,基本消除严重影响区域路网沟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断头路”70条,其中区域性道路4条、区域内道路66条,市民出行品质得到显著提升。

二、实施任务

(一)2021年建成兴骆路(金华北路—世纪大道)、高凤路(华山路—恒山路)、法兴路道路工程(溆浦路—锦奉大道)、西直路南延工程(锦屏技工学校至南泉路)、湾底路和中官路、梅

林路(中横线—K1+140)工程、科技路(西二环—漾山路江)、营前路、天明中路、兴城路、兴海北路延伸段工程、兴盛路(象山河路—丹霞路)等12条道路,贯通总里程7.1公里。

(二)2022年建成望童北路(后孙学校北侧路—姚江西路)、范江岸路(望童北路—规划支路)、生宝路北延(大庆南路—通途路)、江安路(西草马路—杨家巷)、东邑北路(联勤路至镇骆路段)、金江路(雄镇路—镇海大道)、云台山路(东泰巷—清水河)、朝晖路(江东北路—甬江大道)、丰余路(江东北路—惊驾安置房南侧路)、金家一路(长丰河—周宿渡路)、它山堰路(三池路—鄞州大道)、凤起路(潘园路—长寿东路)、扬帆路(新梅路—渡架桥江东)、西圃南路道路工程(西圃路一期红线—弥勒大道)、锦屏南路延伸至甬临线(宝化路南侧—甬临线)、正明路(西锦路—规划朝阳路)、星海小学东侧道路等17条道路,贯通总里程11.2公里。

(三)2023年建成青林湾街、段塘东路(丽园南路—环城西路)、看经路(顺德路—段塘西路)、万成路(万金路—雅源南路)、布政西路(广蔺路—广泽路)、金华北路(兴骆路—镇骆路)、滨江汽车城配套纬十路东延(已建段—纬六路)、太河路北延(海关—骆霞线)、樟溪北路(长丰桥—杭甬高速)、天峰路(大成路—滨江路)、中山南路(谭家岭东路—南环东路)、开丰路(谭家岭西路—南环西路)、南兰江路东延(城东路~四明东路)、科技

路(西二环—赵家路江)、新江路北延(北三环—中横线)、来薰路(滨海大道—横大河)、丹河路(建业路—环城西路)等17条道路,贯通总里程15.7公里。

(四)2024年建成徐家漕路(新园路—望童路)、长兴路(洪大路—北海路)、北海路(北环西路—洪兴路)、洪大路(江北大道—洪塘南路)、洪塘西路(北外环—丽江西路)、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庆元大道(广德湖路—天童路)、句章路(小江湖路—宁南南路)、宁东路(东外环—龙兴路)、西谷路(建设路—蓬莱路)等10条道路,贯通总里程9.6公里。

(五)2025年建成儒江路(滨江路—甬临线)、恒兴东路(滨江路至甬临线)、万兴路(雅戈尔大道—万顺路)、兴海路(聚兴路—中官路)、滨海路二期(瑞祥路—海天路)、西大河南路(永和西路—永茂路)、东邑路(永和西路—永茂西路)、海丰路(已建海丰路—港通路)、滨海东路等9条道路,贯通总里程11公里。

(六)2026年建成永茂路(机场路—康庄北路)、清泉路(高节路—兴海路)、三支街(甬水桥路—粮丰街)、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镇海大道(镇骆东路—俞范东路)等5条道路,贯通总里程5.9公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计划执行。对纳入“断头路”贯通工程的建设项目在年度计划编排上要予以保障,相关部门要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

跟踪管控。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倒排计划、明确职责,确保贯通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市、区县(市)两级财政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分级实施。市财政及各区县(市)政府应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于列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优先予以保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断头路”贯通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优先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计划。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属地政府及市级职能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加强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市住建局要加强定期督查,强化目标考核,积极推动“断头路”贯通工程五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强化氛围营造。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统筹吸收各方合理化意见建议,取得广泛理解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断头路”贯通工程早日取得成效。


附件:宁波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项目清单(2021—2025年)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