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批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09: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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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请示》(甬房金管〔2021〕28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同意你中心优化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签约生效后,签约职工仍可申请办理其名下其他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所需材料,按规定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职工可免于提交书面材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