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及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选考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12-22 0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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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发〔2022〕124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保证我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及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选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范房屋市政(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发生,现就加强考试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22年12月24至25日。

(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选考:2023年1月6日至8日。

二、工作要求

(一)管控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00至25日17:00。2023年1月5日20:00至8日17:30;特别是1月8日上午8:50-9:30的外语听力考试时间。

(二)管控要求:一是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音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二是晚上22:00点至凌晨6点期间禁止施工作业;因技术或工艺要求不能中断作业的,应提前向辖区内环境保护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三是考试期间,各考点(见附件)周围200米范围以内的施工现场,全天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请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将考试期间的文明施工噪声控制认真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在管控期间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企业,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附件: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和考试时间表

   2.2023年1月学考选考考试考点和考试时间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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