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环镇北路-北环快速路)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甬审投报〔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复函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督促各参建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审计报告中要求整改的5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
二、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管理方面
1、关于“大桥施工Ⅱ、Ⅲ、Ⅳ标段预制小箱梁”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预制小箱梁出现的问题,责令项目代建单位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目前实施单位已对小箱梁制作安装,并经过质量管控及检测,符合质量标准。
根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代建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对相关责任单位(施工、监理)通报批评、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后续我局将引以为鉴,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测绘合同中部分工程量存在重复”问题
测绘合同重复内容为桥梁建成后的水下地形测量。经与两江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终止两江公司与宁波市江东海腾勘察有限公司的测绘合同。桥梁建成后的水下地形测量由浙江度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后续我局将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妥善归档已签订的合同,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个别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
代建单位已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我局已根据审计意见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后续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已完成招标工程的合同。
4、关于“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代建单位已于2021年6月对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处以违约处罚。同时,我局已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对参建单位人员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
关于“两个服务类合同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委托,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
代建单位已于2018年9月、2021年1月分别修订完善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后续对于单项合同预算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咨询服务类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代建单位加强招投标管理,按规定严格履行招投标及建设程序。
(三)工程管理方面
1、关于“个别报验材料的型号与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中的型号不一致”问题
进场报验的电力电缆为阻燃类型,检测报告的电力电缆型号中 ZR 为“阻燃”缩写,进场报验和检测报告为同一电力电缆,进场报验资料书写不规范。
2、关于“个别报验材料产品合格证时间晚于材料报验时间”问题
审计指出后,代建单位已督促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相关报验资料进行核实,并已提交整改资料。同时我局已要求代建单位加强进场材料报验资料管理,确保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真实可靠,从源头杜绝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
关于“部分工程变更(签证)单费用申报及审批不及时”问题
审计报告中提到的6份《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已上报,同时代建单位已完成变更费用的审核。
我局已要求代建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城市地下空间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通投【2020】10号)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变更费用并完成审批工作,规范项目管理。
(五)土地利用和征拆拆迁方面
1、关于“征地拆迁费用超概算”问题
2019年5月2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6号文“明确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资金,姚江北岸封闭区块范围(以姚江中心线-北环快速路中心线为界)由宁波城建控股承担,其余由市级城建资金统筹安排”。因此,为方便封闭区块统一结算,将西洪大桥江北段封闭区块范围内征地拆迁费用直接列入封闭区块成本,未列入西洪大桥及接线项目总投,故导致征拆费超概。
市政府已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明确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红线范围内征迁费用列入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总投;红线外征迁费用纳入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姚江北岸土地成本,由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承担,待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调整后支付。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开展后续工作。
2、关于“涉及99.72亩土地尚未完成报批”问题
目前,报批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相关资料已提交至国土规划部门,正等待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
3、关于“超额支付附着物补偿费82.06万元”问题
海曙区高桥镇已于2022年2月23日向高峰村收回超额支付费用。后续我局将督促属地政府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准确核算项目建设成本。
三、其他事项
(一)工期情况
目前,报批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相关资料已提交至国土规划部门,正等待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待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到位后,我局将第一时间进行土地报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按计划竣工通车。
(二)拆迁档案管理不规范
高桥镇已对拆迁档案重新梳理,并按项目归类存档,涉及的拆迁费用列入各自项目总投。
我局已督促海曙区高桥镇加强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迁工作真实、完整。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积极协调两区用地审批,推动项目有序开展”的建议。我局已督促代建单位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及时完成用地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规范征迁资金管理,确保征迁工作真实、完整。
(二)关于“落实监管职责,强化项目管理,有效控制投资”的建议。我局已要求代建单位落实监管职责,提高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强化概算控制,及时办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履约管理,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排除影响质量安全的各种隐患,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特此函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