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3-04 16: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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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发〔2022〕18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降低既有公共建筑能耗,提高既有公共建筑的室内热舒适性和能源利用效率,我局组织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宁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16-2022,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电子文本可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下载专区”下载。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和设计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