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5-27 13: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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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发〔2022〕54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3号修改)、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意见》(浙建设〔2012〕50号)、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标准的通知》(甬建发〔2015〕23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浙江浙勘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土工试验室评定为一类宁波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陕西甬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土工试验室、浙江交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土工试验室评定为二类宁波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并发放宁波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专用章,专用章自文件发布日起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工试验业务,加强土工试验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土工试验成果准确可靠。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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